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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度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9-05-28 10:18

来源:酒泉市人民政府

积极发挥机动车排气监管平台作用,全面实现机动车环检和安检同步。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等部门联动,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规范管理环检机构审核认证,严把检测质量关。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牵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十五)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立分类管理台账,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等。鼓励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逐步淘汰高排放、超服役年限的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对于不具备淘汰条件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支持其安装大气污染后处理装置。(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率

加快推进城市市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加快党政机关、公共场所、社区充电桩设施建设。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等合作,加强对新能源气候侧新型充换电设施及装备技术、前瞻性技术的研究,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能源结构调整,减少城市交通污染。(市工信局、交通局、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管理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快车辆油品质量升级

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Ⅵ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全面开展汽油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改造“回头看”,所有加油站气液比、排放浓度每年至少进行1次检测。(市发改委、公安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配合)

五、优化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十八)实施生态增容工程

继续加强城市生态增绿减污,降低沙尘、扬尘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加强祁连山生态安全屏障和防沙治沙建设,积极推进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工程,推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广保护性耕作、林间覆盖等方式,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建设城市绿色廊道,实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

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露天开采矿山摸底排查工作。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涉及、建设和运营管理。大力推广绿色勘查和绿色开采,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矸石山治理。(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二十)实施扬尘污染综合防治

加强对建筑、道路、拆迁、水利、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物料堆场等各类工地的扬尘污染监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将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规模以上土方施工工地要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2019年,各类施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合格率达到96%以上。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19年底前,肃州区、玉门市、敦煌市城市建成区机械化(湿法)清扫率同比提高3%,达到92%以上;金塔县、瓜州县、肃北县、阿克塞县城市建成区机械化(湿法)清扫率同比提高5%,达到85%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等部门配合)

严格管控辖区内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做好防风抑尘设施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工业企业的粉状物料或者其它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均采取入棚、入仓等方式密闭存储和运输,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设施进行存储,并设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防尘设施。(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二十一)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

严格落实禁烧规定,严禁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和烧荒等“四烧”行为,严厉查处各类焚烧行为。坚持堵疏结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2019年底前,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提高化肥利用率。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善养殖场通风环境,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强城市生活面源污染防控

强化餐饮业油烟治理。2019年底前,7县(市、区)城区餐饮业全面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和油烟治理。新建餐饮项目要严格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做好油烟治理措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严禁将油烟排入下水管道等地下通道。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擅自停运油烟净化设施和超标排放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面开展露天烧烤规范和整治,依法取缔占用城市及公共场所从事露天烧烤的流动摊点,坚决查处固定门店室外设炉灶进行露天烧烤的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紧盯国庆、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点监管时段,对城市建成区特别是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区域和场所要严防严控,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结合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适当扩大烟火爆竹禁燃区范围和管控时段。积极推广使用环保型烟花爆竹,严格控制烟花爆竹销售,严厉查处私自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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