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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时间:2019-06-24 10:45

来源: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四)改善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交通。

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调整城区路网结构。通过错峰上下班、调整停车费、智能交通管理和服务等手段,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快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大幅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例,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推动城市绿色物流体系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配合)

推进绿色货物运输。完善城际路网建设,推动国省道城镇过境段、城市出入口改造和城际快速公路建设。加强管控措施,限制非新能源货物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通行。发展绿色货运,优化货运结构。推进货物运输公铁、铁水等多式联运。(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配合)

推进运输节能减排。支持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等重点企业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充分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能力,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严格实施排放标准。在全面实施机动车国五排放标准基础上,2019年7月1日起,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按国家要求全面实施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新车环境监管。建立机动车检验信息核查机制,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管理。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开生产、进口机动车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并对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负责;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和违反信息公开要求的行为,撤销相关企业车辆产品公告、油耗公告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加强在用车监督抽测。采用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置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完善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强化检验机构监管。加强检验机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规范检验程序,提高检测数据质量。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加大监管力度,严禁排放不达标车辆跨区域转移,鼓励、引导老旧车等高排放车辆提前报废更新。(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商务会展局配合)

加大新能源车船推广。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使用新能源汽车替代传统汽车。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互联互通的共享充电服务网络。推广使用电、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船舶。(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加快油品质量升级。2019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加强对油品制售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2018—2020年,加油站抽检覆盖率达到95%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配合)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整治。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源摸底调查,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台账。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保信息。(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竹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航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住建、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等行业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督促指导,推进工程机械安装定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建设排放监控平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竹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航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力推进靠港飞机、船舶使用岸电,提高岸电设施使用率。开展港口油气回收治理、干散货码头粉尘专项治理。推动内河船舶改造,加强颗粒物排放控制,开展减少氮氧化物排放试点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市民航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整治。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加强柴油货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全方位监控体系,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构建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强化现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测。(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加强遥感监测、便携式抽测等机动车尾气检测技术装备,推进遥感监测设备配置、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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