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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时间:2019-07-03 10:33

来源:金华市环境保护局

日前,浙江金华印发《金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全文如下:

金华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为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金华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分析

“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全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全力实施《金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7年)》(金委办发〔2014〕66号),打出“控煤、降尘、治气、管车、禁烟”等系列组合拳,治理和解决了一大批涉气环境突出问题,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一)主要成效1.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截至2017年底,金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1]、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和二氧化氮(NO2)浓度分别为58微克/立方米、12微克/立方米、1.1毫克/立方米、37微克/立方米,分别较2013年下降41.4%、64.7%、42.1%、9.8%,四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2]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40%;臭氧(O3)浓度为162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下降1.3%,其中CO下降幅度排在全省第一,PM2.5、PM10、SO2下降幅度排在全省第二;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3]达到78%,较20132年增加21个百分点,优良天数增加78天,重度污染天数从21天降至1天。总体上,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居全省前列。

2.能源和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基本建成,累计淘汰改造高污染燃料锅炉6492台,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207台,关停煤电小机组3个;全市规上企业(不含浙能兰溪电厂)煤炭消费量264.8万吨,较2013年下降20%;除磐安县外,各县(市、区)均已通管输天然气,共下载管输天然气2.86亿立方米;全市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1.7万千瓦,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降低。关停城市建成区大气重污染企业13家,异地搬迁3家,清理整顿涉气“散乱污”企业1041家,淘汰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涉及企业391家。工业占GDP比重逐年下降,从2013年占全市GDP的41.2%下降到2017年的36.3%。

3.工业污染有效治理。推进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燃煤热电机组全部建成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设施,兰溪浙能电厂4台240万千瓦大型燃煤机组和4家燃煤热电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建成脱硝设施,污染物排放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整治化工、涂装、合成革、纺织印染、印刷包装、化纤等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4]重点行业企业322家,基本完成永康五金、东阳红木家具等区域性特色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大幅削减。

4.交通结构持续调整。全面推进黄标车[5]淘汰工作,累计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6]132362辆。推进机动车排气管理平台建设,3建成机动车排气检测机构23家、检测线124条。全面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全市完成284家加油站、57辆油罐车和2座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加快车用油品提升,全面供应国V标准车用汽柴油和国IV标准普通柴油。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7669辆,建成6条纯电动快速公交BRT系统,投放纯电动公交车167台。义乌—宁波舟山港铁海联运量同比增长20%。

5.城乡面源污染有效控制。出台《金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严格实施建筑工地“七个100%”扬尘治理标准[7],市区二环线范围内建筑垃圾实行全密闭式运输,减少抛洒遗漏现象。推行环卫清扫作业机械化,县级以上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3%以上。加强生活废气治理,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达到90%以上,全面淘汰城区开启式干洗机。严控秸秆露天焚烧,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露天焚烧火点持续减少。推进农业氨(NH3)污染治理,年测土配方施肥面积提高到313.7万亩,年推广商品有机肥提高到10万吨。开展废弃矿山治理,恢复矿山生态环境

6.治气能力不断加强。在全省率先组建“蓝天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实体化运作,强化大气污染防治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印发《金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金政发〔2018〕51号),常态化开展治气专项督查。执法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创新环保、公安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路面执法”联合执法新模式,引进无人机开展大气巡查巡测。建成县级以上4环境监控中心(信息中心)5个,安装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设备45套,基本实现重点废气排放大户全覆盖,环境监察机构移动执法装备配备率达到100%。建设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19个,清新空气监测站33个,实现县以上城市PM2.5等6项因子监测全覆盖。

(二)环境空气质量特征

1.空气污染以颗粒物和臭氧的复合型污染为主。金华市首要污染物以PM2.5和O3为主,2013—2017年PM2.5作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逐年减少,由2013年的117天下降至2017年的41天,占总超标天数比例由76%下降至51.3%,但PM2.5目前仍是金华市最主要的首要污染物之一。O3作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整体呈现稳定趋势,除2016年为22天外,其余年份均在40—44天之间,占总超标天数比例由24.0%上升至48.8%,O3作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逐年上升,已成为影响金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的最主要因素。

2.空气质量呈现明显的季节变化特征。目前金华市的主要超标污染物为PM2.5和O3。由于冬春季节以静稳天气为主,易产生逆温层,阻碍污染物垂直扩散,而夏秋季节对流性天气频发,持续高温,光照辐射强度大,空气质量产生明显的季节变化特征。PM2.5超标主要集中在冬春季节,夏秋季节超标情况较少;O3超标主要集中在夏秋季节,冬春季节超标情况比较少,冬季几乎未出现超标情况。2017年1—3月和10—12月,PM2.5浓度为554.4μg/m3,高于年均浓度的29.5%,超标天数占比达95.1%;4—9月O3浓度为180.5μg/m3,高于全年浓度的11.4%,超标天数占比达92.3%。

3.臭氧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控制。近年来,金华市O3污染有一定改善,但部分县市O3浓度有逐年上升的趋势。2017年,金华市O3浓度为162μg/m3,超标1.3%,比2013年下降1.2%,比2016年上升9.5%;东阳市、磐安县、武义县、浦江县O3浓度明显上升,分别较2014年上升了36.8%、32.1%、31.4%、9.4%,O3污染逐年凸显。O3浓度主要受光化学反应、气象条件及区域传输等多因素影响,而且O3属于二次污染物,与其前体物NOx和VOCs之间的光化学反应为高度非线性过程。以上原因导致O3污染问题在治理过程中具有高度复杂性和反复性。因此,对O3实施精准控制成为金华市大气环境治理面临的重大考验。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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