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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

时间:2019-09-10 09:59

来源: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1、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实施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铁水联运。充分利用既有铁路运输能力,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交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鼓励发展滚装运输、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交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2、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协同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19年底前新增新能源公交车占新增更新公交车总数的65%以上。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配送车。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区交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委等)

大力淘汰老旧车辆。配合市直有关单位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牵头单位: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等)

3、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巩固成品油质量升级成果,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乙醇汽油、车用柴油,取消普通柴油标准。(牵头单位: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加快推进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天然气和车用尿素行为,依法追究相关方面责任并向社会公开。2019年,违法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假劣非标油品现象基本消除。(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配合单位:区商务局等)

4、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2019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依据已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机械排放标准,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

(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1、加强扬尘综合治理。2019年起,实施降尘考核。全区平均降尘量均不得高于5吨/月·平方公里。(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

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因地制宜逐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封闭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及施工建筑全喷淋,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重点处;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19年底前,城市建成区达到86%以上,持续加大对县、乡级道路机扫力度。(牵头单位:区交通局、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

2、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全面完成露天矿山摸底排查,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信局、区林业中心、区应急局等)

3、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着力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2019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9%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委)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强化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充分利用“蓝天卫士”监控系统,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农村及城市周边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落叶等。(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

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19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9%以上,减少氨挥发排放。(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配合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4、持续强化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烟花爆竹禁放管理规定,落实城市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加强生产、运输、销售等源头管控,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管理,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和违规燃放处罚力度。(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城管执法局)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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