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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约1000万!全国各地绿色工厂及项目鼓励政策大起底

时间:2020-11-05 09:13

来源:工信部

根据《关于“十三五”期间天津市节能与工业绿色发展先进单位创建奖励政策的通知》(津工信节能[2018]5号),对纳入本市绿色工厂创建备选名单的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第三方机构,对绿色工厂创建提供咨询评价。市节能专项资金对企业围绕创建工作实施的节能与绿色制造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对列入本市绿色工厂示范名单的企业,市节能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列入国家绿色工厂示范名单的企业,市节能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不超过60万元的资金奖励。具体奖励资金数额以当年申报文件为准。

文件链接:

《天津市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津工信节能[2017]12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财规[2017]20号)

《关于“十三五”期间天津市节能与工业绿色发展先进单位创建奖励政策的通知》(津工信节能[2018]5号)

重庆市

工作目标:

《重庆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提出,到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建设110家市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的总体目标,其中市级绿色工厂100家、市级绿色园区10个。分年度目标,2018年建设市级绿色工厂30家、市级绿色园区3个;2019年建设市级绿色工厂30家、市级绿色园区3个;2020年建设市级绿色工厂40家、市级绿色园区4个。到2020年,全市累计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超过25家,开发50种以上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打造5条国家级绿色供应链,培育5家国家级工业节能和绿色发展评价中心。

财政政策:

《重庆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提出加强政策支持指引,市经济信息委将优先推荐列入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名单的企业、园区申请国家级绿色制造系统集成资金、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资金、工业强基工程资金和绿色信贷等相关资金支持,同时利用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工业绿色发展专项)重点扶持市内企业、园区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并对评定为国家级和市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给予资金奖励。

根据《重庆市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将在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中分别给予市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文件链接:

《重庆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渝经信发[2018]24号)

《关于印发重庆市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经信发[2018]60号)

河北省

工作目标:

《河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指出,到2020年,建成10家绿色示范园区和100家绿色示范工厂,开发一批绿色产品,创建一批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初步建立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

鼓励政策:

《河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将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企业和园区纳入现有财政资金支持重点范围,并将优先推荐争取国家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绿色信贷等相关政策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同时,各地要积极争取协调地方财政资金,对获得认定的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给予资金奖励。

文件链接:

《河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山西省

工作目标:

《山西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指出,到2020年,全省绿色制造水平明显提升,绿色制造能力稳步提高。深化国家级朔州区域工业绿色发展试点、在10个产业集聚区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共存生态绿色示范园区创建活动、选定50户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活动、培育100个(或类)绿色产品、推进一批绿色改造重点项目、培育30余户绿色制造专业服务队伍。

《山西省企业技术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9]83号)提出,落实山西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抓好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创建,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标准和服务队伍。组织申报工信部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专项和示范。到2021年,国家级绿色工厂示范企业达到25家。

鼓励政策:

《山西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对列入绿色园区创建活动的产业集聚区和绿色工厂创建的企业,国土部门将优先予以土地规划支持,环保部门要开设绿色审批通道;加大对开展绿色试点城市、创建绿色园区和企业的政府性投入,引导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投向开展绿色制造项目;推进绿色信贷,扩大绿色制造项目信贷规模。

《山西省企业技术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晋政办发[2019]83号)指出,用好创新政策,引导创新投入,激发创新活力。一是用好政府专项资金。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要重点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创新能力提升、创新成果应用,提高企业的技术竞争力。二是用足创新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企业技术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投入给予奖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相关进口优惠政策。三是拓宽创新资金渠道。将“企业创新板”打造成为“科创板”孵化器,推动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及在新三板挂牌。依托各类金融机构,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发展适应科技创新的融资担保、保险和服务。

文件链接:

《山西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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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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