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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2月和1-2月全国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时间:2021-03-17 09:40

来源: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16日向媒体通报了2021年2月和1-2月全国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地表水

总体情况

2021年2月,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3.5%,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7%,同比下降1.7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

图1  2021年2月全国地表水水质类别比例

图1 2021年2月全国地表水水质类别比例

2021年1-2月,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2.8%,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8%,同比下降2.2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

图2  2021年1-2月全国地表水水质类别比例

图2 2021年1-2月全国地表水水质类别比例

主要江河水质状况

2021年2月,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5.1%,同比上升4.0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7%,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其中,西南诸河、西北诸河、长江流域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为优;珠江、黄河和辽河流域水质良好;淮河、松花江和海河流域为轻度污染。 

图3  2021年2月七大流域和西南、西北诸河及浙闽片河流水质类别比例

图3 2021年2月七大流域和西南、西北诸河及浙闽片河流水质类别比例

2021年1-2月,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4.5%,同比上升3.7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9%,同比下降2.2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其中,西北诸河、西南诸河、长江流域、浙闽片河流和珠江流域水质为优;黄河和辽河流域水质为良好;淮河、松花江和海河流域为轻度污染。 

图4  2021年1-2月七大流域和西南、西北诸河及浙闽片河流水质类别比例

图4 2021年1-2月七大流域和西南、西北诸河及浙闽片河流水质类别比例

重点湖(库)水质状况及营养状态

2021年2月,监测的184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湖库个数占比75.5%,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3.3%,同比下降2.2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175个监测营养状态的湖(库)中,重度富营养的1个,占0.6%;中度富营养的4个,占2.3%;轻度富营养的37个,占21.1%;其余湖(库)为中营养和贫营养状态。其中,太湖和巢湖均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滇池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丹江口水库水质为优、中营养;洱海和白洋淀水质均为良好、中营养。与去年同期相比,巢湖和洱海水质均有所下降,营养状态均无明显变化;太湖、滇池、丹江口水库和白洋淀水质和营养状态均无明显变化。

2021年1-2月,监测的187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湖库个数占比74.9%,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3.2%,同比下降2.3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177个监测营养状态的湖(库)中,重度富营养的1个,占0.6%;中度富营养的3个,占1.7%;轻度富营养的34个,占19.2%;其余湖(库)为中营养和贫营养状态。其中,太湖和巢湖均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滇池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丹江口水库和洱海水质均为优、中营养;白洋淀水质良好、中营养。与去年同期相比,巢湖水质有所下降,营养状态无明显变化;太湖、滇池、丹江口水库、洱海和白洋淀水质和营养状态均无明显变化。

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

2021年1-2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柳州、阿勒泰地区和林芝市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0名),吕梁、濮阳和呼和浩特市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30名)。见附表1、附表2。

环境空气

2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6.8%,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5%;PM10平均浓度为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9.6%;O3平均浓度为10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0%;SO2平均浓度为1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0%;NO2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5.3%;CO平均浓度为1.2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1-2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0.4%,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4%;PM10平均浓度为7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4%;O3平均浓度为98 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SO2平均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3%;NO2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5.0%;CO平均浓度为1.4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7%。

图5  2021年1-2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各级别天数比例

图5 2021年1-2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各级别天数比例


图6  2021年1-2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六项指标浓度及同比变化

图6 2021年1-2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六项指标浓度及同比变化

2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9.3%,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2%。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8.8%,同比上升13.4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8.7%。

北京市2月优良天数比例为64.3%,同比下降11.6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6%。1-2月,优良天数比例为71.2%,同比下降7.1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7%。

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4.7%,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7%。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5.7%,同比上升5.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0%。

汾渭平原11个城市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0.8%,同比上升8.4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6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1-2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0.4%,同比上升19.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4%。

2月,168个重点城市中,咸阳、唐山和临汾市等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并列倒数第20名);拉萨、海口和舟山市等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20名)。见附表3。

1-2月,168个重点城市中,咸阳、乌鲁木齐和菏泽市等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并列倒数第19名);拉萨、海口和舟山市等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20名)。见附表4。

附表1:2021年1-2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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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2021年1-2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后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注:表中带*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或Ⅱ类。

注:表中带*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或Ⅱ类。

附表3:2021年2月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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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2021年1-2月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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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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