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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AR检测数据违法违规行为被曝光!附查证手段

时间:2023-08-14 10:26

来源: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理委员会、VOCs减排工作站

8月2日,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理委员会通告“关于第三方环保技术服务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其中涉及VOCs泄漏检测LDAR项目及CEMS运维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在2023年生态环境部第八轮次大气监督帮扶组现场帮扶中发现部分企业在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及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在线监测运维工作时存在严重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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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凯泽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天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润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卓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临涣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时,由于对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把关不严,山东祥隆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山东隆之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千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艾尔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存在出具的检测报告时存在检测时间与实际检测时间不符、检测报告中的检测人员与实际检测人员不符、多处点位检测间隔时间短、多处监测点为编码重复、尺寸异常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安徽江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天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卓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在线监控设施运维时,由于对第三方运维单位监管不严,南京名匀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安徽港华信息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第三方运维单位在线监测设施运维不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76-2017)规范要求,存在在线监测设施比对监测、校验频次、零点量程漂移检测、氧气示值误差和系统响应时间检测未按照规范要求开展;监测站房内未按规范配备标准气体,现场通入已有标准气体,显示浓度未达到规范要求,严重超出误差允许范围;第三方运维台账与实际不符、甚至部分缺失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现要求各相关企业按照“谁委托、谁负责”的原则,在选择环境监测机构和在线监控设施第三方运维服务过程中,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监测机构和在线监控设施第三方运维机构的技术标准、业务规范落实情况严格把关。同时,广泛开展环境监测及在线监控设施第三方运维服务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技术服务单位的法律意识,确保开展科学、客观、公正的监测和运维服务。

附:如何查证第三方企业LDAR项目数据违规或造假?

一、存在检测时间与实际检测时间不符

调企业现场监控视频,按照检测点的检测时间看看检测人员是否在现场实际检测,检测的时间是否在进出场的时间范围内,这个只要调查监控造假就露馅了。

二、检测报告中的检测人员与实际检测人员不符 在加上设备也有不符的情况

调企业进出场门口视频和登记人员,和报告是否一致,同时应该把企业所有做的项目汇总一起,可以看出造假的情况会出现一个人员可能在同一时间干不同项目,同一个设备在同一时间在不同的地方或者项目检测。

三、多处点位检测间隔时间短

根据报告中的检测时间,到现场实际步量走走就清楚了,每个点结束时间到下个点的开始时间间隔是否能走过去,是否一秒前在一层,一秒后到二层。

四、多处监测点为编码重复

这种需要使用规范的系统,很简单就验证出来重复编码,这种情况一般都是用的简单的LDAR系统或者自己编辑的Excel数据,建档检测复检维修数据都前后矛盾。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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