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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布

时间:2024-01-05 11:13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今年发布的《应急预案》是对2019年印发的《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修订,既全面贯彻落实了国家有关政策措施,又结合了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主要修订了以下内容:收严了预警启动条件,调整了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扩大了重点区域范围,完善了应急响应措施。

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落实《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统筹做好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湖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湖南省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暂行办法》《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出现的除沙尘天气外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急响应工作。国家出台相应标准严于本文件的,执行国家标准。

1.4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省级专项应急预案,统领全省重污染天气应对和区域应急联动工作。

其下级预案包括相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市州和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清单、企事业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等。

本预案与其下级预案共同组成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强化节能减排措施,切实预防重污染天气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影响。

(2)科学预警,分级管控。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监控体系,加强分析研判,实行定期会商,科学预警。积极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根据不同预警等级,采取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有效降低污染影响程度。

(3)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完善全省统一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体系,明确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职责分工。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积极开展区域应急联动。

(4)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加强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协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发布空气质量监测和预警相关信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参与意识,共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制

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生环委)统一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全省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发布预警时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临时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架构图见10.1)。

省指挥部指挥长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兼任,副指挥长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兼任。省指挥部成员由省生环委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各成员单位在职责范围内履行重污染天气应对有关责任。根据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需要,可增加有关单位负责人为省指挥部成员(详见10.3)。

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生环委办)承担重污染天气应急日常工作,负责贯彻执行省生环委和省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协调推进重污染天气防范及应对工作;组织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会商、应对研判;负责预警信息的发布与解除;指导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组织修订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及信息上报;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培训、宣传等工作;完成省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市州、县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制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定期修订本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组织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制定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指导有关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按照预警信息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应急响应终止后及时做好预案实施的总结评估工作。

2.3重污染天气应对专家组

省指挥部组建重污染天气应对专家组,参与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响应及总结评估,形成专家会商结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提供技术支撑与对策建议。专家组应涵盖气象、环境监测、大气科学、污染防治及公共卫生等领域。

3.应急准备

3.1修订应急减排清单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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