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9 17:11
来源:生态环境部
地下水是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和战略资源,我们紧紧围绕“确保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是重大的生态工程和民生工程”,强基础、建体系、控风险,加强地下水重点污染源、饮用水水源“双源”管理。构建技术标准体系,建立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划定重点区,推进风险管控修复试点,遏制污染加剧趋势,地下水质量总体稳中向好。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我们紧紧围绕“要给农民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求实效、重协同、促振兴。有力有序有效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治理农村污水,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结合治理农村黑臭水体,系统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建立农村环境整治问题常态化发现机制,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现场调研评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大力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专项行动,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起步晚、基础弱,任务重、主体多,恳请广大记者朋友们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谢谢大家!
加强监管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答问一)
新黄河记者: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请问在建设用地污染防控方面,生态环境部采取了哪些措施管控风险,保障人民群众住得安心?
赵世新:感谢您的提问。正如您所言,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尤其是由工业用地转变成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备受关注。生态环境部始终把污染地块监管当作重点,采取系列举措,有效保障安全利用。
一是抓严“一个名录”,防止违规开发。国家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名录内的地块,不得作为“一住两公”用地,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地方负责把好“两道关”,确保建设用地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未满足要求的土地不得供地出让、不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壤污染责任人和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责任。
二是抓实“一张清单”,降低周边影响。建立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将近万个地块纳入监管,督促查明污染。同时重点关注周边存在饮用水源、居民区等敏感受体的高风险地块,推动采取清理残留污染物、设置围挡等措施阻断污染迁移,保障环境安全。
三是抓好“一批企业”,防范新增污染。根据国际经验,土壤污染前端预防、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成本,通常呈1:10:100的指数级增长。为此,我们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制度,将16000余家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定期排查污染隐患,按照“不泄露、不扩散、早发现”的原则,推动开展地面防渗、管道可视等绿色化改造,消除隐患。
四是抓成“一批试点”,推动绿色修复。污染地块修复成本高、技术难度大,应当因地制宜,统筹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探寻最佳解决方案。不少地区积极探索,取得较好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例如,北京实施土壤污染绿色管控,将原东方化工厂纳入城市绿心森林公园,自然恢复地块生态功能,昔日化工厂变身“城市绿肺”。结合地方经验,我们印发了《关于促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的指导意见》,引导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防新增、去存量、控风险”的总体思路,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印发《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推动防治关口前移,构建要素协同、部门联动的源头防控机制,切实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让人民群众住得安心。
谢谢!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积极成效(答问二)
南方日报记者:去年底,生态环境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请介绍一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下一步还有哪些考虑?
赵世新:感谢您的提问。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生态环境部深入学习贯彻“千万工程”经验,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4年6月份,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5%以上,农村污水横流状况大幅减少。
一是坚持三问,共建共享,不搞“一头热”。坚持“问需于农”“问计于农”“问效于农”,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避免“干部干”“群众看”“两张皮”。
二是守牢底线,明确标准,不搞“一刀切”。守牢两个底线,既不能村庄污水横流,也不能污水直排环境。坚持标准可以有高有低,但最起码要给农民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确定“三基本”的治理成效评判标准,即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要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
三是分类施策,突出重点,不搞“一窝蜂”。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出台可操作、好执行的政策指南和标准规范,不照搬“城市经验”。指导各地筛选建立适合本地区特点的治理模式和技术工艺。组织全国2700余个涉农县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方案),建立年度重点治理村庄清单并动态更新,集中治理人口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污染问题突出、生态环境敏感的重点村庄。及时总结推广应用基层好经验好做法。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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