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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项目 广东肇庆环境综合治理和环保产业规划(2016-2030年)(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7-11-02 15:27

来源:广东肇庆市政府

8.加快新兴业态发展,挖掘新的增长点。

积极推进“互联网+”、PPP模式等方面的模式创新,培育环保产业新兴业态,挖掘新的增长点。加快培育“互联网+环保产业”发展业态,形成一批“互联网+”新模式。利用物联网、高性能计算和云计算服务,形成“互联网+制造”的智能制造模式;增强环保监管力度,在陶瓷、水泥、化工、印染等重点行业推行“互联网+环保”的监管模式;加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信息化建设,推行积极建设网上环保技术装备超市等平台,形成“互联网+环保服务业”模式。

9.整顿提升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1)加强全过程监管推动绿色发展。

严格准入和执法,规范再生资源行业全过程监管。一是依托肇庆市亚洲金属资源再生工业基地和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基地,提升废五金和废塑料加工行业“圈区管理”水平,基地设立唯一的主入口和主出口,实行“固废入园—厂区集中加工—成品出园”的封闭体系;设置准入门槛,严格限制高能耗、高耗水,以及生产工艺落后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企业进入基地;严肃执法,严格控制基地内企业污染物排放,基地建设管委会要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共同构建联合监管体系。二是规范废物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政府应根据国家《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实施国家固体废物进口管理有关规定的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肇庆市废物全过程管理规范,引导企业采用国内再生资源替代进口再生资源,减少对进口废物的依赖,从生产加工单位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环境管理方面提出管理要求。到2018年,政府应完成肇庆市废物全过程管理规范的编制。

(2)创新研发助力传统产业升级。

围绕回收体系、分拣技术、材料改进再生、再制造四个方面,加大研发投入力度,通过技术创新找到提升突破口。一是搭建科学高效的回收体系,鼓励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信息管理公共平台等现代信息手段,开展信息采集、数据分析、流向监测,优化网点布局,实现线上回收线下物流的融合。二是加大分拣处理技术研发,发挥产学研的积极效用,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专业分拣中心,推动企业自动化、精细化分拣技术装备升级。三是向价值链高端发展,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传统产业的“绿色”改造升级,提升设计、制造、工艺、管理水平,从单一组分简单利用,向多组分高值化利用发展,使传统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2017年底,开展肇庆市亚洲金属资源再生工业基地、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基地产业发展评估,制定具体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3)加强区域产业联动互补。

肇庆市再生金属和再生塑料行业应积极把握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的战略机遇,充分发挥毗邻珠海-佛山-韶关产业核心地区和配套区的地缘优势,定位原材料配套和零部件配套。在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探索配套产业发展空间,将肇庆的再生资源材料推介出去,提升原材料配套能力,缓解珠三角地区原材料短缺的现状。

七、重点项目

(一)环境综合治理重点项目

为改善肇庆市环境质量,同时摸清肇庆市环境治理市场,以市场推动环保企业的招商引资,因此结合肇庆各项环保类规划和本地实际需要,梳理出肇庆市环境治理重点工程。本规划的重点工程包括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大气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土壤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农村环境保护重点工程、生态绿地建设工程、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和重点工业园区环保治理工程。详见附表1。

(二)环保产业发展重点项目

加快推进肇庆市环保产业发展,突显龙头企业带动作用,结合肇庆当前实际,设立环保产业发展项目10项,其中园区建设类5项,重大企业和项目类5项。详见附表2。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环境保护部门牵头,市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建设、统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环保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综合协调推进工作,组织产业规划实施,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定期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工作,针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提出解决办法,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制定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加强对环保产业的支持、协调和指导,强化政策法规保障和产业政策引导,统筹协调和解决环保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协同推进全市环保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确保实现环保产业发展目标。

2.加快推进落实。围绕规划提出的环保产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细化分解各县(市、区)目标任务。建立环保产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科学制定综合考评办法,将环保产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定期开展考核评价。各县(市、区)按照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地方实际,加大协调推动力度,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年度推进计划,加快实施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确保责任分工落实和目标任务完成。

3.强化监督管理。加强环保执法能力建设,严格环保执法监督检查,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开展专项检查和督察行动。加强对重点污染源和耗能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严格实行在线自动监控。加强环保工程设计、监理和环保产品标准化与质量监督管理,强化对环保标准、认证标识实施的监督审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利用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评估体系,规范环保企业的生产和服务行为,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环保产业市场。整顿和规范环保市场秩序,落实招投标各项规定,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打击低价竞争、恶性竞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公平竞争、有序竞争,为环保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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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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