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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五个配套方案发布

时间:2017-12-04 09:37

来源:陕西省环保厅

12月1日上午10时,陕西省环保厅举办《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五个配套方案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副厅长郝彦伟、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主任姚晓军、省环保督察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徐刚、省环保厅环境监测处负责人沈炳岗、省环境保护执法局执法监督处调研员王荣民介绍《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五个配套方案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陕西省环保厅宣教处处长吴忠涛主持。

12月1日上午,陕西省环保厅举办《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五个配套方案新闻发布会

陕西省环保厅宣教处处长吴忠涛主持发布会

陕西省环保厅宣教处处长吴忠涛: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省环保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关中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省环保厅牵头起草了巡查执法、专项督察、预测预报、量化问责和宣传与信息公开等5个配套专项方案,形成我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1+5”组合方案。经省委、省政府同意,5个配套专项方案已于近期下发各市、县党委、政府。

今天的发布会,将向大家介绍《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五个配套方案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参加今天发布会的领导有陕西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副厅长郝彦伟先生,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主任姚晓军先生,陕西省环保督察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徐刚先生,陕西省环保厅环境监测处负责人沈炳岗先生,陕西省环境保护执法局执法监督处调研员王荣民先生。

陕西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副厅长郝彦伟介绍《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五个配套方案有关情况

下面,首先请郝厅长介绍5个配套方案有关情况。

陕西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副厅长郝彦伟: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省政府连续出台了一些重要文件,非常有必要通过大家把这些信息传出去。给大家报告一个好消息,也是令人振奋的消息,刚刚过去的11月份,西安市优良天数比去年同期翻了一番,2016年11月优良天数是6天,今年11月达到了12天。其中,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即AQI大于200的重度污染以上的天数去年11月是11天,其中有一天大于300,就是我们说的六级严重污染,今年11月重度以上是1天,下降了91%,而且这一天综合指数没有达到严重污染。今年秋冬季在冬防方案和应急预案修订的基础上,又针对秋冬季专门出台了冬防攻坚1+5配套方案,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5个配套专项方案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关中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最近,省政府出台了《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并配套出台了巡查执法、专项督察、预测预报、量化问责、宣传与信息公开5个配套专项方案,形成我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1+5组合方案。5个配套方案总体体现了在落实冬防总体方案上,执法从严、落细落小、问责量化、及时响应、宣传发动、信息公开的原则,是推动冬防方案落地见效的有力保障措施。现就5个配套专项方案主要内容作以简要介绍。

一、巡查执法方案

(一)巡查目的。通过连续4个月的巡查执法,扎实推进我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督导各市(区)认真实施大气污染治理各项措施,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二)巡查内容。一是《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二是今年铁腕治霾1+9方案中燃煤锅炉拆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涉气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执法、联防联治等专项行动方案落实情况。三是对2017年第一、二季度全省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第三季度挥发性有机物交叉执法检查、涉气重点污染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四是严肃查处媒体曝光、公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热点环境问题。

(三)工作方式。一是成立指挥协调机构。在省环境保护执法局设立省巡查执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巡查办”),主任由省环境保护执法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二是组建巡查执法组。每30日开展一轮巡查执法,共开展4轮。每轮由省环境保护厅抽调人员成立8支巡查执法组,入驻关中8市(区)。三是开展不间断巡查。巡查执法对象以涉气企事业单位为主,采取查阅相关资料、现场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每轮巡查执法范围覆盖关中所有市、县、区(含各类开发区、高新区)。四是信息报送。各巡查执法组联络员每天将巡查执法情况上报省巡查办。五是转交督办问题。各巡查执法组每日将巡查发现问题移交被巡查市(区)政府组织查处、限期整改。被巡查市(区)每10个工作日向省巡查办上报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在政府网站、当地主流媒体及时公开。六是移交问责处理。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督察办”)依照《陕西省2017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暂行规定》,对地方党委、政府(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慢作为,环保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移交各市问责处理。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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