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厦门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发布,描绘厦门市生态环保工作蓝图

时间:2021-12-27 10:03

来源:厦门日报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4.加强港口和船舶污染控制

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的有效衔接,提升港口污染物接收能力。加强和完善运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落实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船舶化学品洗舱水、船舶垃圾等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实施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修造船业污染专项整治,指导责任单位配备与其装卸货物种类和吞吐能力或者修造船舶能力相适应的污染监视设施和污染物接收设置。加强对海域沿岸及海上各类作业船舶、滨海旅游和海上倾废等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渔船污染防治,强化捕捞渔船双控管理,持续开展捕捞渔船更新改造工作。加强溢油及危化品应急处置设施配套,不断提高港口及沿海海域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等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5.提升公众亲海品质

强化亲海空间建设综合管理,增加亲海空间岸段,整合亲海空间建设,形成完整的滨海亲海体系。开展海域沿岸驳岸生态化修复、沙滩养护与修复、红树林种植、滨海湿地建设、景观设施建设等亲海空间生态整治修复工作。整顿粗放式开发活动,彻底清理违法占用公众亲海空间和造成亲海空间生态环境破坏的行为,保持公众亲海空间的生态完整性。保护提升海洋休闲娱乐区、滨海风景名胜区、沙滩浴场、海洋公园等公共利用区域内的岸线和生态景观,保障公众亲海空间。完善亲海空间公共服务功能,加大公众亲海空间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合理安排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节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1.加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监管

建立医疗废物回收计量统计制度,提高医院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推动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进行消毒灭活预处理,推进实施新一轮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扩能提质”和补短板工程,完善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完善医疗废物收运体系,持续推进厦门市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平台使用,实现医疗废物交接、转移和处置环节信息化监管。

2.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处理水平

深入推行垃圾分类。完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健全垃圾规范分类全链条管理配套法规和标准,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开展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区创建,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综合治理。推行垃圾分类回收资源化利用和集中处理,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和资源化利用率。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

健全垃圾处理运管机制。建立镇村生活垃圾收运工作考核机制,开展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和巡查、督查制度,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建立专业化规模化管护队伍,统一负责辖区设施运管。通过纳入城镇环卫运转体系、委托第三方运营、组建成立专业化管理公司、区级有关部门或乡镇负责运营等模式,明确基础设施管理主体。新、改、扩建垃圾处理设施,制定并实施城乡一体化环卫作业规范。

增强垃圾处置能力。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有效提升无害化处理能力,规范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渗滤液处置设施建设,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日常监管。推进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适度超前规划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加快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垃圾处理能力达7500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保持原生生活垃圾常态化“零填埋”。

3.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效率

统筹全市建筑废土的处置利用,实行建筑垃圾统一收运制度,推进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和综合利用场所建设。继续推进建筑废土资源化综合利用,鼓励更多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开展建筑废土资源化综合利用并纳入“渣土管控平台电子围栏”,确保各企业的建筑废土来源合法化。制定建筑废土资源化利用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行业的健康发展。优先使用建筑废土再生骨料和其他利废建材。

4.加强白色污染治理

严格执行厦门市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全生物降解塑料替代产品的研发和推广,推动塑料制品和替代品产业化、绿色化。在餐饮、娱乐、商场等领域推广可重复利用、再利用或者可降解的产品。提高废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废塑料源头减量机制。实施监督快递行业落实国家快递绿色包装标准,推进快递包装减量化、绿色化、可循环。到2022年底,培育和推广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塑料污染防治典型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长效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第五节 共创安静宜居城区

1.强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

营造宁静城市环境,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完善高架路、快速路、城市轨道等交通干线隔声屏障等降噪设施,加强道路两侧立体绿化带建设,实施以“绿”降“噪”。严格工业及建筑施工噪声监管,加强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等重点领域噪声管控,加大超标的执法力度。提高道路施工质量,减少交通噪声。深化生活噪声治理,减少噪声投诉。增强公众声环境保护意识,打造宁静社区及办公、休闲场所。

2.开展光污染管控

加强城市玻璃幕墙的规划控制管理,从环境、气候、功能和规划要求出发,对目标建筑物是否应采用玻璃幕墙做充分认证,实施总量控制和管理。完善夜景照明的生态设计,减少人工白昼污染,在综合考虑城市的功能属性、环境特征和景观资源的基础上,对城市区域进行照明区划。改善固定光源的照射,在道路照明中,尽量采用截光型灯具和密闭式固定光源。加强城市绿地景观规划设计,扩大绿地面积,实施绿化工程,改平面绿化为立体绿化,减少城市区域光污染。

3.加强其他涉气污染物管理

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环境管理。完善我市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备案制度,加强ODS淘汰管理。实施含氢氯氟烃淘汰和替代,完善含氢氯氟烃生产、消费和进出口全链条的监管体系,鼓励ODS替代品的研发、生产和使用。结合重点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防止和减少ODS泄漏与排放。

1...78910111213...19

编辑:赵凡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