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江苏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附方案全文)

时间:2017-05-03 15:44

来源:环保部

二十二、2014年至2015年,通榆河盐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先后5次因污染问题导致水质超标,影响数万人饮水安全。

责任单位:盐城和泰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整改措施:

(一)盐城市整改措施

1.加快推进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建设。一是2017年6月底前,完成盐龙湖水厂一期工程,将全市供水能力提高到60万吨/日。市区供水全部深度处理,全面提升水质保障能力。二是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通榆河原水预处理净化工程,提升原水水质。三是2018年6月底前,完成引水工程和新水源建设,引入优质原水,力争从根本上解决饮用水源安全问题。

2.强化通榆河饮用水源保护。一是限期搬迁市区通榆河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居民住户。二是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和畜禽养殖企业的关闭或搬迁。三是开展饮用水源清杂行动,定期清除通榆河沿岸(沿河)的垃圾、水上漂浮杂物、杂船等,保障取水安全。

3.加强通榆河沿线有毒有害物质管控,严厉打击污染水源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从水源水、出厂水到龙头水的全过程监测,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

4.2017年3月底前,完成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修订。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泰州市整改措施

1.建立跨界污染联防联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落实信息通报制度,开展联合监测,强化应急联动,共同保障水质安全。

2.制定重点水域综合巡航工作方案,对“一江七河”(长江、引江河、南官河、新通扬运河、周山河、卤汀河、泰东河、凤城河)等重点水域开展综合巡航执法,确保饮用水源地和重要水体的水质安全。

3.完善通榆河、新通扬运河等重点河道水上船舶监控系统,对重点水域、重点航道实施有效监控,及时发现处置船舶违法排污行为。

二十三、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部分区域危险废物超期贮存、非法转移和非法填埋等问题突出。

责任单位:省环境保护厅,各设区市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全省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达60万吨/年、填埋处置能力达30万吨/年,有效缓解处置能力不足问题,危险废物超期贮存、非法转移和非法填埋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整改措施:

(一)大幅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制定实施江苏省“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督促各地加快建设一批集中处置项目,全面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大力推广危险废物处置新技术。

(二)集中整治危险废物超期贮存问题。开展全省危险废物超期贮存情况排查,制定实施“减存量、控风险”三年行动方案,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超期贮存严重且无安全处置途径的化工企业,督促地方依法实施限产、停产,直至关停。

(三)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严格涉危工业项目环评审批,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填埋等违法行为。建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省级抽查、市级巡查、县级检查的“三级联查”机制,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体系,确保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合格率达到国家要求。

(四)着力提升监管信息化水平。完善危险废物网上动态申报和转移监管平台,将产废、经营单位纳入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推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网上审批,实现转移联单电子化。

二十四、2015年,原靖江市侯河石油化工厂偷埋6000吨化工废料事件,社会影响恶劣。

责任单位:泰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6月底前。

整改目标:彻底清除非法填埋的危险废物,完成污染场地修复工作。

整改措施:

(一)截至2016年6月15日,清挖出的危险废物已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完毕。

(二)对污染场地的表面土壤、深层土壤及地下水实施治理修复,主体工程已于2016年6月18日完成。同步开展长期监测,监控原位修复效果及污染物自然衰减情况,逐步恢复生态环境。

(三)加大案件侦办力度,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3名犯罪嫌疑人已移送至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四)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编制《靖江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污染土壤分类监管试点,对靖江市32家涉重关停企业场地开展环境调查,编制调查评估报告,一企一档,一企一策,一企一责,明确责任主体、风险防控和治理修复措施。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填埋等违法行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二十五、昆山捷普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将化工废料填埋在工厂南侧的断头河沟内,对此,督察进驻期间仍有群众不断举报。

责任单位:苏州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彻底清理填埋的化工废料,完成污染场地修复工作。

整改措施:

(一)暂停昆山捷普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的备案审查和转移计划审批,对涉事企业依法处罚,并依据化工废料鉴定结果和环境污染损害评估,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二)加快填埋化工废料的清理,全面调查化工废料的性质与数量,以及污染场地土壤、地表水、地下水污染状况,2017年2月底前,编制完成场地调查报告及风险评估报告。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污染场地修复工作。

二十六、2016年6月,环境保护部检查发现,盐城市滨海县头罾化工园区将数千吨化工废料倾倒在海边渔场。

责任单位:盐城市委、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7年5月底前。

整改目标:彻底清理倾倒的化工废料,完成污染场地修复。

1...891011121314...16

编辑:赵凡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