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06 13:46
来源:环保部
9.2.3对因实施新排放标准,促进行业清洁生产工艺普及,减少物耗、能耗,增加产品产量等情况,应分析标准实施的经济效益,包括当地全行业企业增加的清洁生产工艺装置数量及成本,全行业企业因减少物耗、能耗及增加产品产量而增加的经济效益,以及扣除生产成本产生的净效益或扣除经济效益后的经济成本。
10标准编制说明主要内容要求
标准编制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背景、行业概况、标准制(修)订的必要性分析、行业产排污情况及污染控制技术分析、行业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环境影响分析、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相关排放标准研究、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及经济技术分析、标准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查情况。
11地方标准备案
11.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受其委托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后,应当按照《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9号)向环境保护部备案。
11.2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在征求意见、行政报批前,可征求环境保护部意见。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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