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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实施“白烟”治理 不达标即停产(附政策)

时间:2018-01-29 10:09

来源:邯郸市政府

(牵头市领导:武金良;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督导落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

(三)强力推进道路交通精细化管理。

1.强化国省干道、城区道路、重要路段整治。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严格按照《邯郸市公路、铁路、河道沿边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邯政办字〔2017〕74号)要求,参照市政公路管护的标准,对辖区内所有国省干道、城区道路及其他重点路段进行全面整治。一是全面治理道路扬尘。按先收集降尘、后冲洗保洁的原则,10月底前对辖区道路进行全面清扫整治,达到道路无尘土的标准。在此基础上建立常态化清扫机制,加强日常机扫、洗扫作业频次,根据路况天气适时洒水降尘,一级公路以机扫为主,其他等级公路采用机械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冲洗、清扫,确保路面清洁;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按“双五双十”的标准从严治理。二是对公路路基、路面、绿化、排水及路缘石、示警桩、隔离带等进行完善提升和加强养护,10月底前完成冲洗、隔离、提升改造任务,达到见白、见绿、见本色标准。三是对道路两侧垃圾及加水点、煤场、沙场、料场等物料堆放点进行拆除、清理、取缔,10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达到物料无堆放标准。四是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平交道口,一律予以清除;对合法设置的平交道口一律高标准硬化,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硬化任务,达到无泥土带入主要道路标准。五是对道路两侧施工工地进行围挡作业,苫盖到位,湿法作业,严格按“六个百分百”的标准管控到位。六是对超载撒漏、占道经营、占路施工及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2.强化货运机动车尾气监测。在加强遥感监测的同时,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和有关县(市、区)要在主城区周围主要交通干道和我市进出口设立固定监测点,加强货车尾气监测频次,对超标排放车辆,依法处罚到位。属本地牌照的车辆和为我市企业运送货物外阜车辆,通报给所属县(市、区),责成企业停止使用,督促整改,达标排放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属过往车辆的,要溯源车辆制造企业、排放检验机构、所属运输企业、注册登记地、行驶途经地等,并向社会曝光。

3.强化综合执法。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一控两防三圈四保货运机动车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邯政字〔2017〕42号)要求,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安全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在货车通行主要道路、物流货运通道、进京主要卡口等,每天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对违法车辆一律从严处罚。要严格管控主城区渣土车、商砼车等货车违规驾驶、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超速、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向城管执法、建设部门通报,由城管执法部门取消相关渣土车辆运输资格,由公安交警部门取消相关商砼车运输资格。要根据错峰生产方案要求,严格控制主城区货运车辆通行证发放数量,凡未持有市内通行证的大货车一律不得进市。(牵头市领导:武金良、艾文庆、张跃峰;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管执法局;督导落实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环境保护局、市城管执法局)

(四)强力推进散煤治理重点工作。

1.全面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任务。2017年10月底前,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10.5万户以上,绕城高速以内社区(村庄)实现全覆盖,入户率、安装率、使用率均达到100%。积极推行煤改新能源(地源热泵、太阳能、相变储能)技术,确保煤改区域群众冬季能正常取暖。

2.严格防止散煤复烧。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的区域,各县(市、区)政府应将其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一律不得燃用散煤。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已完成替代的区域散煤复烧。对禁煤区内已经储备散煤的用户,10月底前,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回购、清理,确保不留隐患。

3.严格监管煤气发生炉。对煤气发生炉继续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排查出的煤气发生炉要逐一登记,建立管理清单和台账。凡存在瞒报漏报煤气发生炉,完不成淘汰任务或弄虚作假的县(市、区),要严格问责。对生产轧钢、耐火材料、石膏板等使用煤气发生炉的企业,凡是不能替换为天然气清洁燃料的,一律要实行错峰生产。

(牵头市领导:武金良、张跃峰、徐付军;督导落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执法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局)

(五)强力推进“散乱污”清理整治提升。对已经取缔的“散乱污”企业,要通过基层网格化管理和技术手段,动态监管,坚决杜绝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对已取缔但尚未达到环境保护部规定的“两断三清”标准的,要加大工作力度,彻底整治到位。对散乱污企业集群,要明确统一的整改标准和要求,升级改造完成后,要经过相关部门会审签字确认,方可投入运行。没有达到总体整改要求出现普遍性违法排污或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不到位的,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凡环保核查达不到要求的,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违法企业顶格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牵头市领导:孟广军;督导落实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六)强力推进秋冬季秸秆和垃圾禁烧工作。严格控制秸秆、落叶、杂草、垃圾等露天焚烧。市农办牵头负责秸秆禁烧,市林业局负责林地、山区禁烧,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沿边禁烧,市水利局负责河道沿边禁烧。强化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禁烧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开展专项巡查,对未监管到位出现焚烧行为的,一律严肃问责。(牵头市领导:徐付军;督导落实单位:市农办、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环境保护局)

(七)强力推进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在2017年10月底前,各县(市、区)全部完成电力、钢铁、水泥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2017年12月底前,完成铜铅锌冶炼、电解铝、原料药制造、农药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不按证排污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依法实施按日计罚。(牵头市领导:武金良;督导落实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环保局)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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