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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发布(附全文)

时间:2018-03-23 10:12

来源:中国水网

环境风险隐患不容忽视。长江是我省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但咸宁市嘉鱼县畈湖工业园化工企业多沿江分布,布局总体呈现近水靠城的分布特征,部分危险化学品企业距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环境敏感区域较近,布局性、区域性环境风险日益突出,保障饮用水安全压力巨大。

第三节 机遇和挑战

“十三五”时期,我市处于深化创新发展、质效发展及绿色发展的重要时期。一是国家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1+6”制度体系的刚性要求深度融入“五位一体”国家战略。二是国家推动经济协调发展的重点向内陆转移,“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叠加,再加上省委“两圈两带一群”和“一主两副多级”战略实施以及幕阜山片区扶贫攻坚振兴发展,使咸宁的地位进一步提升。三是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美丽中国的重要任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力推进污染防治,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展开。四是将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了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稳步实施。五是更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不断完善,执法、督察机制不断强化。六是生态立省战略深入实施,生态红线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环境保护的责任逐步强化。七是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度不断加大,社会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逐步形成,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

同时,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主要表现为:一是生态文明建设有待加强,资源环境约束依然趋紧,经济长期高位增长带来的环境污染累积排放与资源环境承载有限的矛盾日益突出。二是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任务艰巨。部分地区空气质量、水体水质不达标,部分水体断面、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如期完成国家、省、市考核要求的难度较大,全面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任务繁重。三是长江经济带发展新理念对咸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挑战。沿江地区的空间开发会有更严约束。产业转型升级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更高,绿色发展压力空前,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更高更重。四是人民群众对良好的生态环境品质需求日益强烈。良好的生态环境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民生关切,人民群众希望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生活在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的呼声日益高涨。

总之,“十三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也面对诸多挑战,必须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坚定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建设国际生态城市”的发展定位,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为平台,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污染治理、总量减排、风险管控为着力点,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赢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推进民生改善,实现绿色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强化宏观调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空间布局,调控城市形态,加强资源节约和利用,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从源头预防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坚持环境执法、强化法治。以实施《环境保护法》为核心,加强环境立法、环境执法,从硬从严,重拳出击,促进全社会遵纪守法;加快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依靠法律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坚持多管齐下、社会共治。强化政府的统领、引导和监管责任;激发企业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活力和潜能,引导建立以市场、企业为主体的环境治理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工作,各施其力,形成合力,逐步形成政府统领、市场驱动、企业施治、全民参与的环境治理新格局,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

坚持深化改革、系统施治。加快实施环境保护体制改革与创新,科学运用定责、监督、评估、考核、惩戒、激励等系列措施,落实各方环保责任,监督执行过程,评估保护成效,确保“十三五”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第三节 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环境安全得到可靠保障,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增强,生产和生活绿色水平明显提高,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完善,环境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主要指标:

大气环境方面:实施“蓝天工程”。严格落实“气十条”,推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着力改善大气质量,确保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PM2.5均值稳定在45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位居全省前列。

水环境方面:实施“碧水工程”。严格落实“水十条”,全面启动乡镇污水治理工作,全市主要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土壤环境方面:实施“净土工程”。严格落实“土十条”,编制《咸宁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土壤环境监管和修复治理,确保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保持稳定。

固体废物方面:到2020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5%以上,城镇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乡镇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为10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为100%。

生态环境方面:深入实施“绿满鄂南”行动,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构建市域“一区两廊三带五片”为骨架的绿色生态安全格局。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0.07%。

根据国家、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相关要求,结合咸宁实际情况,“十三五”期间环保规划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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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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