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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发布

时间:2018-05-24 13:32

来源:大同市政府

日前,山西大同印发《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在钢铁等非电行业开展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试点,焦化行业开展传统湿法熄焦改造。燃煤电厂、钢铁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石膏雨、有色烟羽等现象,减少烟气中可溶性盐、硫酸雾、有机物等。全文如下:

大同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和落实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不断改善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2018年蓝天守卫战,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西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环境空气质量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比例及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能源消费结构调整,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

1、大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按照省城市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100%,县城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以上,农村地区达到30%左右要求,以及“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各县区要全面统筹推进城市建成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三类区域的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2018年4月完成拟改造区域采暖现状的入户调查(已安排部署),制定清洁取暖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年度改造任务、改造方式,报市发改委确定全市的工程任务。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特别是城市建成区内的部分区域,如拥军东路两侧的商户和新民村等、大庆路现代家居城、汽配城和钢材市场、振华南街附近商户和出租房、西环路的永宁村和振华货栈、育才街十中蔬菜公司教委修缮队家属院、马军营乡的下皇庄安家小村陈庄村、市供排水公司后边的独栋小土楼、魏都大道附近的五栋土楼、友谊南街永宁村土楼房等的污染问题必须在今年的清洁取暖工程中加以解决。

城市区域清洁取暖工程优先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重点实施中煤电厂和阳高电厂热电联产工程,以“煤改气”“煤改电”或其他分散式清洁取暖作为补充。县城及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以集中供热为主、“煤改气”“煤改电”或其他分散供暖为辅,洁净炉具和民用型煤作为补充。农村地区优先利用生物质、太阳能、余热、余压、地热能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有条件的可以发展“煤改气”、“煤改电”“煤改醇基燃料”,推广使用洁净炉具、民用型煤和洁净煤。(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全力做好电源气源供应保障。按照“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的原则切实做好2018年的“煤改气”“煤改电”项目。市发改委制定“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供暖规划和计划,出台有利于清洁取暖的经济政策机制,实现城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由市经信委牵头做好各县区与国网大同供电公司,市市政委牵头做好各县区与市华润燃气公司、国新能源集团等相关省属企业的衔接工作,及早规划和建设供气、供电工程。市发改委要加强气源保障,加快推进储气设施建设和管网互联互通,提升燃气应急储备能力,在天然气供需紧张时切实保障居民天然气供应,市华润燃气公司、国新能源集团配合各县区做好煤改气改造工作。国网大同供电公司要加大配电电网改造力度,做好供电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市政管委、国网大同供电公司、市华润燃气公司、国新能源集团)

3、提高燃煤供暖设施环保标准。2018年10月1日前,所有可保留的供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要达到特别排放限值标准(GB13271—2014),20蒸吨/小时及以上锅炉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推进城市建成区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经信委)

4、淘汰分散燃煤锅炉。2018年9月底前,城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含煤粉锅炉),县城建成区进一步淘汰分散燃煤炉、灶,改用清洁能源,最终实现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2020年全淘汰。取缔燃煤锅炉的同时注销承压锅炉使用登记证。(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5、加强“禁煤区”、“禁燃区”建设。2018年9月底前,结合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城市“禁煤区”划定,“禁煤区”范围内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禁止储存、销售、燃用煤炭。各县区加快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及相关部门配合)

6、加强煤质管控。民用散煤(包括供热锅炉、居民、个体工商户)禁止使用硫份高于1%、灰份高于16%的煤炭。加强煤炭销售流通环节管控,对销售劣质煤的单位依法予以查处。在城市主要出入口加强路面管控,严禁运输散煤车辆驶入主城区;充分利用国省道等交通主干线设置的超载超限检查站,加强散煤运输治理。(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煤炭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大同公路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治超办)

(二)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发展,倒逼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调整

1、优化企业布局。全市要按照城市及各县区的功能区划,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优化企业产业布局的方案,加快推动重点行业企业整体或其重污染工序退城进园。(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

2、加快化解过剩产能。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煤炭行业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新增、核增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提高煤炭先进产能占比。制定年度化解钢铁、煤炭、电力等行业过剩产能计划,全面清理产能过剩行业违规项目,支持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加强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差别化价格政策,以提高环保节能标准倒逼过剩产能退出。(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煤炭局)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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