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29 14:07
来源:洛阳市政府
近日,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全文发布,详情如下:
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 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改善全市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根据国家和省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牢固树立并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压实各级责任,强化各项举措,标本兼治优化结构,统筹实施重大专项,依法治污、科学治污、全民治污,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提供生态支撑。
(二)目标指标。到 2020 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为 2035 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洛阳目标基本实现打下坚实基础。
1. 2018 年度目标 全市氮氧化物减排 1524 吨,二氧化硫减排 2047 吨。全市 PM 2.5 (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 69 微克/立方米以下,PM 10 (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 113 微克/立方米以下,城市区优良天数达到 210 天以上。全市地表水国、省重点监控的 7 个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 85%以上;市重点监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 60%以上,地表水劣 V 类水质断面比例降至 15%以内;全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 96%以上;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省定我市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任务,完成省定我市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示范面积任务;建立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名录;土壤污染防治体系逐步建立,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初步控制。
2. 2019 年度目标 全市氮氧化物减排 6445 吨,二氧化硫减排 7451 吨。全市 PM 2.5 (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 56 微克/立方米以下,PM 10 (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 105 微克/立方米以下,城市区优良天数达到 230 天以上。偃师市、孟津县、新安县、伊川县、宜阳县、吉利区 PM 2.5 年均浓度达到 50 微克/立方米以下,汝阳县、洛宁县、栾川县、嵩县 PM 2.5 年均浓度达到 40 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地表水国、省重点监控的 7 个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 100%,其中伊河潭头、洛河长水、汝河紫罗山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Ⅱ类;市重点监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 80%以上,地表水劣 V 类水质断面比例降至 10%以内;全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 98%以上;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完成省下达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任务,累计完成 77%受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任务,累计完成60%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示范面积任务;建立污染地块优先管控名录;土壤污染防治体系逐步完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控制。
3. 2020 年度目标 全市氮氧化物减排 30220 吨,二氧化硫减排 27880 吨。全市 PM 2.5 (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 54 微克/立方米以下,PM 10 (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 95 微克/立方米以下,城市区优良天数达到 260 天以上。偃师市、孟津县、新安县、伊川县、宜阳县、吉利区 PM 2.5 年均浓度达到 45 微克/立方米以下,汝阳县、洛宁县、栾川县、嵩县 PM 2.5 年均浓度达到 35 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地表水国、省重点监控的 7 个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保持 100%,其中伊河潭头、洛河长水、汝河紫罗山断面水质保持或优于Ⅱ类;市重点监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 100%,其中伊河鸣皋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Ⅱ类;全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全面消除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农村地区黑臭水体、坑塘;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完成一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全面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任务,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力争达到 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力争达到 100%;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较 2013 年下降 12%,与 2015 年相比实现零增长。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立,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认真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按照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工作要求,切实加大能源、产业、交通、用地结构调整,突出重型柴油车、工业炉窑、VOCs 三个专项整治,实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提升监测、监控、执法、科技支撑等基础能力建设。经过 3 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明显降低 PM 2.5 (细颗粒物)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一)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
1. 逐步削减煤炭消费总量
(1)严控煤炭消费目标。严格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7〕104 号),强化电力、煤炭、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煤炭消费减量措施,淘汰一批能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低效产能,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 2200 万吨以内,比 2017 年下降15.4%,比 2015 年下降 16%。其中火电行业削减燃煤 250万吨,非电企业削减燃煤 100 万吨,居民生活削减燃煤 50万吨。
编辑:刘影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