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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时间:2019-03-01 11:35

来源:莆田市人民政府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建材、有色、火电、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装备制造、木材加工、家具制造、工艺品制造等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市发改委、商务局、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科技局等参与)

(五)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新动能。推动绿色环保装备制造、工程技术咨询、监测服务等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企业。(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高效能源体系

(一)优化能源结构。积极稳妥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进风能、太阳能建设,不断提高清洁能源比重,优化能源结构;同时,清洁高效发展煤电,合理控制煤电建设规模和投产时序,大力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量控制在700万吨标煤,年均增长7.7%以内。优化能源结构,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使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8%,清洁能源比重从39.6%提高到50%。(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天然气价格机制,在工业燃料、交通和民用领域进一步扩展天然气产业链,逐步将天然气培育成为我市现代清洁能源的主体之一。全市天然气消费量力争保持15%以上的年均增速,进一步提高天然气在我市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市工信局、发改委、住建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等参与)

(三)推进电能替代。以交通、工业、农业、建筑、餐饮、旅游等领域为重点,加快推进电能替代工作。至2020年,促进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省里要求。除工艺需求外,淘汰分散型工业燃煤燃油炉窑;电制茶全市覆盖率达90%以上;全市沿海港口港作船舶、公务船舶使用岸电覆盖率达90%,集装箱、客滚等专业化码头向船舶供应岸电覆盖率达50%;完成省里下达的充电站、充电桩建设数量。(市工信局、发改委、国网莆田供电公司、湄洲湾港口管理局牵头,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四)深化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推进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鼓励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住建局、工信局等参与)

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优先发展热电联产、冷热电联供,接受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的企业原则上不再建设自备电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供热锅炉,已建成的分散供热锅炉要在集中供热项目建成后6个月内关停。(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单位产品能耗标准等约束。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实施节能改造、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合同能源管理等重点工程,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引导有条件地区和城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进一步健全能源计量体系,持续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市发改委、住建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禁燃区建设和管理。各县(区、管委会)在燃煤锅炉禁燃区内要严格按照《高污染燃料目录》Ⅲ类(严格)的要求执行,加强对禁燃区内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行为的监管,将禁燃区监管纳入环境监管网格,严肃查处违反禁燃区管理要求的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参与)

四、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

(一)优化调整货物运输方式。提升铁路货运比例。推进电力等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货物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运输,逐步提高湄洲湾港东吴港区大宗散货铁路运输占比。同时,大力推进海铁联运,加快湄洲湾港疏港铁路建设。(市发改委、湄洲湾港口管理局牵头,市工信局、铁路办参与)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沿海港口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鼓励发展滚装运输、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降低货物运输空载率。依托已建成或在建的高速公路互通、公路货运场站、铁路货站、货运系统等,规划建设若干货运枢纽及其配套的物流产业集中区,建立与主体交通设施能力相适应的货物集散和中转系统,实现多种交通方式合理接驳和联合运输。积极引导物流企业向集中区聚集,形成交通运输物流产业集群。到 2020年,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在沈海高速公路沿线和具备货运功能的干线铁路建设货运枢纽及其配套的物流集中区。(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牵头,市铁路办参与)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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