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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时间:2019-03-01 11:35

来源:莆田市人民政府

(二)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鼓励使用纯电动汽车。加强规划引领,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及改造纳入城乡规划;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电站纳入共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优先保障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2018年,全市2011—2013年购入的传统燃油城市公交车已完成更新为纯电动公交车;到2020年,全市城市公交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适宜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公路客运车实现电动化率达到50%,城市出租车电动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分时租赁车辆实现电动化,环卫和物流等城市专用车实现电动化率达到50%,完成省里下达的推广新能源汽车任务数。(市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参与)

推进船舶更新升级。全面实施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电、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船舶。(市交通运输局、湄洲湾港口管理局牵头,莆田海事局、市工信局参与)

大力淘汰老旧车辆。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有序推进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淘汰。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等参与)

(三)加快油品质量升级。2019年1月1日起,全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研究销售前在车用汽柴油中加入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清净增效剂。(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四)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违法行为。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构建全市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追溯超标排放机动车生产和进口企业、注册登记地、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运输企业等,实现全链条监管。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省、市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定期更换出租车三元催化装置工作。加强上路行驶机动车的监管,积极开展路检路查、停放地抽测,严厉打击柴油货车等各类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各县(区、管委会)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2020年底前完成摸底调查和划定等工作。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全市港口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原则上优先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我市沿海重点港口按国家要求时限纳入船舶排放控制区管理,船舶靠港期间使用符合排放控制区标准的燃油。推动内河船舶改造,加强颗粒物排放控制,开展减少氮氧化物排放试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湄洲湾港口管理局、住建局、莆田海事局、农业农村局牵头)

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加快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提高港口码头岸电设施使用率。新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已有远洋集装箱船舶泊位应逐步开展岸电设施改造,引导靠港船舶优先使用岸电。2020年底前,主要港口50%以上专业化泊位(危险货物泊位除外)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沿海港口新增、更换拖船优先使用清洁能源。(湄洲湾港口管理局牵头,市发改委、莆田海事局等参与)

五、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一)加强绿色规划引领。各地根据城市地形、气候特点和产业布局,加强对城市通风廊道的研究,在城市规划、城市基础设施新建和改造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时,充分考虑气候变化中长期影响,避免在城市通风廊道密集建设高层建筑群,减轻城市“热岛效应”,增强城市大气污染物的扩散能力,促进城市空气质量的改善。(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气象局等参与)

(二)推进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提升。充分挖掘造林潜力,科学拓展造林绿化空间,大力推进沿江、沿路、沿海“三沿一环”森林质量提升景观带建设,突出抓好村庄绿化、珍贵树种造林,提倡不炼山造林,加强流域生态修复。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留白增绿,逐步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市林业局牵头,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参与)

(三)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预制部品部件。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2018年底前建立施工工地的管理清单,市级监督部门定期组织开展现场抽查督导。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城市建成区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推进建筑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将是否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列入市级标准化优良项目“一票否决”项。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达到70%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密闭装置,加装卫星定位系统,确保车辆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严厉打击违规运输、违法倾倒行为。(市城市管理局、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参与)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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