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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时间:2019-04-17 11:34

来源: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8. 大力建设交通干线景观走廊。按照道路两侧各100米以上和常绿与落叶搭配、乔灌结合的标准,大力实施连霍高速、二广高速、洛栾高速、郑卢高速、新310国道等交通干线公路两侧的绿化,构建绿化廊道和生态屏障,实现廊道绿化向美化、彩化升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转变消费结构,做好农业及生活源污染防治

统筹做好“禁烧、禁烤、禁放”监管工作,改变传统的生活方式,采用更加环保的生活设施,科学处置垃圾落叶,减少城市生活面源污染,提升城市清洁水平。

1.强化露天烧烤管理。按照“烧烤进院,烤炉进店,油烟净化,达标排放”的标准,常态化做好露天烧烤监管工作。取缔车载式流动烧烤,禁止任何形式的店外经营和露天烧烤。推广立体电气烧烤炉具,逐步淘汰平面烧烤炉具,从源头上解决油烟污染问题,依法查处违法经营露天烧烤行为。(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加强餐饮油烟监管。严格执行《河南省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豫环攻坚办〔2018〕122号),全面加强环境监管,2019年6月底前,在城市区和县城区规模以上餐饮机构试点开展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实时监控餐饮油烟排放情况,建立定期维护保养机制。全面落实油烟净化设施,实行油烟净化器与风机“一键双控”措施,集排气系统和油烟净化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委托专业运维机构进行油烟净化设施的清洗维护,规范设置烟囱,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实现餐饮油烟达标排放,严厉查处油烟直排、超排和油烟侵权问题,凡油烟净化设施不完善的一律实施停业整改。(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3.车辆维修行业。2019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VOCs治理,所有调漆房、喷漆房必须建设VOCs收集复合净化设施,加装15米以上的排气口,排气口不得朝向环境敏感目标,VOCs排放达到《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要求。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应当定期更换饱和活性炭,按规定处置饱和活性炭或进行饱和活性炭脱附。(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4.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不断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到2019年底,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严格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全市域范围内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荒草枯枝落叶和其他产生烟尘物质的通告》(洛政通〔2017〕14号),建立垃圾、落叶和废弃物收集、清运、处理机制,禁止焚烧秸秆、垃圾、落叶和其他废弃物。强化基层行政村和村民组秸秆禁烧联防联控责任,加强卫星遥感、“蓝天卫士”系统及无人机等应用,努力实现全市夏秋“零火点”目标。凡被卫星监测通报的秸秆焚烧案例,在省财政每起扣缴50万元的同时,市财政每起再扣缴50万元。城市区由市城市管理局和城市区政府负责监管,农村和农业领域由农业农村局和各县(市)政府负责监管。(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财政局配合,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5.坚持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依据我市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县城建成区落实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公安、应急、交通运输、供销社等部门要指导督促各地加强生产、运输、销售等源头管控,规范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管理。(市公安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供销社配合,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6. 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提高化肥利用率,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7. 加强农机作业扬尘防治。加强“三夏”(夏收、夏种、夏管)、“三秋”(秋收、秋耕、秋种)农机作业指导,特别是小麦、花生收获季节,要充分利用无风天气,集中组织机械高效作业,大风天气尽量管控、减少作业,有效抑制农机作业粉尘排放。充分利用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加装防尘装置、绿色环保的农机产品实施补贴,对高污染农机具禁止列入农机补贴目录。(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配合)

8.开展生活源VOCs治理。2019年开展开启式干洗机“回头看”复查活动,全面推广使用具有净化回收干洗溶剂功能的全封闭式干洗机,淘汰开启式干洗机,现有开启式干洗机必须进行改装,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强制回收干洗溶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商务局、行业协会配合,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六)加强能力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开展技术联合攻关,破解污染成因,完善自动监控设施,扩大在线监控范围,依靠技术手段,提高环境监测监控监管能力,为污染防治和精准管控提供技术支撑。

1.开展联合技术攻关。按照生态环境部的部署(环科技函〔2018〕71号),与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联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攻关,开展精细化来源解析,编制高分辨率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形成“一市一策”综合解决方案,制定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路线图,为大气攻坚提供技术支撑。(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气象局、住建局、工信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

2.加快建设企业排污监控体系

(1)强化有组织排放监控。对全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涉气企业进行全面筛查,2019年9月底前,满足建设标准(含无组织排放治理后,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的工业企业)的排污单位,实现在线监控“应安尽安”。其中,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化、有色金属、焦化、氮肥、原料药制造、农药等持有排污许可证的涉气企业,以及保留的35蒸吨/时及以上燃煤锅炉、20蒸吨及以上燃气、燃油、生物质锅炉,大型耐材、铸造、刚玉、有色冶炼等企业加装在线监控设施。在企业开放醒目位置建设电子屏幕,向社会实时公开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公示内容要明确执行的行业排放标准名称、排放浓度限值、实际排放值(有基础含氧量的公示折算值),接受社会监督。(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配合,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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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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