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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推动实施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时间:2019-05-10 10:24

来源:辽阳市人民政府

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建设完善遥感监测网络、定期排放检验机构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强化现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构建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远程监控系统,推进工程机械安装实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2019年底前,建成三级联网的遥感监测系统平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17.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实施超标排放车辆全治理工程。加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建立超标排放车辆维修治理制度和体系,全面实施超标车辆进厂维修治理,超标车辆需经已备案的单位维修后才能进行复检,确保上路行驶车辆全部达标排放。(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四)深入治理扬尘污染

19.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严格执行《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城市主要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将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费用、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费用、处置费用等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安装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并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规划和建设,基本实现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的有效供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治理,城区内垃圾、渣土车密闭运输,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20年,城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不低于90%,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不低于75%,实现“尘土不飞扬”。(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实施城市裸露土地绿化覆盖工程。加强对城市公共区域、临时闲置土地、城区道路两侧和城区河道两侧的裸露土地硬化和绿化。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对裸露地面绿化工作进度进行定期调度。在2018年完成城市裸露土地绿化4.5公顷基础上,2019年再完成城市裸露土地绿化5公顷。2020年,实现城市裸露土地绿化全覆盖,“黄土不露天”。(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实施降尘考核。2018年控制在7.5吨/月•平方公里以下,2019年控制在7.3吨/月•平方公里以下,2020年控制在7吨/月•平方公里以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20.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全面完成露天矿山摸底排查。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加强矸石山治理。(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林草局配合)

推广保护性耕作、林间覆盖等方式,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林草局配合)

(五)推进秸秆管控和氨排放控制

21.深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以农田地面玉米、水稻根以上秸秆处理为重点,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和收贮运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2019年,全市新建秸秆收储点5个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以上;2020年,全市新建秸秆收储点7个,秸秆收储点总数达到20个,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配合)

22.加强秸秆焚烧综合管控。强化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秸秆禁烧网格主体责任,建立以乡为单位、村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确保秸秆焚烧综合管控责任落实到位。(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23.控制农村氨源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提高化肥利用率。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善养殖场通风环境,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24.建立辽阳市蓝天工程治理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平台。建立“精确监测、精准溯源、科学决策、精细执法、落实责任、精准打击”于一体的省、市、县、乡四级大气环境网格化管理平台。实现污染物动态源解析和污染源溯源分析等功能,为治霾施策提供技术支持。通过布设基本覆盖城市建成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在线监测微站,同步建设大气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对各级网格和各类污染源的集中在线监测、全程监控和监管指挥,形成科学化、精细化治理监管模式。在2018年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基础上,2019年完成平台建设并试运行;2020年完成与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相关数据联网。(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配合)

25.提升全市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能力。强化全市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能力建设,2019年完成空气质量预报会商中心建设,实现气象与环保可视化视频会商,实现提前3至5天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并开展臭氧气象预报,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气象局配合)

26.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环境空气质量和空气污染气象要素监测,优化调整扩展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加强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2019年前,各县(市)区实现监测站点全覆盖并与省、市联网。县(市)区布设降尘量监测点位。开展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建设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网、大气光化学监测网以及大气环境天地空大型立体综合观测网,完善空气污染气象要素监测网。(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气象局配合)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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