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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余杭区打赢“蓝天保卫战”暨大气污染防治2019年实施计划

时间:2019-05-16 10:22

来源:余杭政府网

5.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启动新一轮涉VOCs排放“散乱污”企业摸排,初步建立涉VOCs排放“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涉VOCs排放“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含高VOCs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积极推进低VOCs含量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替代,提高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市场应用的比例。以木质家具、印刷包装、汽修等行业为重点,探索区域源头替代试点建设。按照《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2017—2020年)》要求,完成年度VOCs减排任务。2019年年底前,完成省、市下达的纺织印染、化纤、化工、涂装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减排项目任务。现有采用低效设施的企业应逐步改用高效治理技术。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VOCs排放重点企业纳入监督性监测范围,完成重点VOCs排放企业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并联网。

6.推进重点工业园区废气整治。开展园区及企业(含工业功能区块)调查,2019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省下达的重点工业园区废气污染源专项整治方案。按照要求开展废气整治工作,推进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治理方案并实施,规范园区的企业环境管理,建立工业园区(聚集区)企业环境管理台账,开展重点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与减排评估。

7.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建材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完成省市下达的无组织排放改造项目任务。

8.推进重点行业清洁排放治理。深入8个重点行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全面执行国家排放标准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基本完成对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核发排污许可证。加快企业整治提升,加强高产、节能新型纺纱、织造工艺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广,大力提升印染行业的后整理工艺水平、清洁生产水平,加快应用新型染色、印花、自动控制及在线监测等新技术。发展短流程工艺,推进熔炉余热利用、烟尘回收、重金属减排技术改造。

9.加强恶臭及异味治理。按照《余杭区区域性恶臭异味污染“全面清零”行动计划》要求,全面开展恶臭及异味治理。2019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恶臭异味污染治理方案。完成杭州鹏图化纤有限公司等21家单位的恶臭及异味治理,基本消除辖区区域性恶臭异味。加强市政领域臭气异味治理,全区基本完成工业污水处理厂的恶臭治理,控制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泵站臭气异味,2019年基本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恶臭治理,新、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要建设臭气治理设施,不产生新的恶臭污染。实施生活垃圾收运过程、垃圾填埋场及垃圾焚烧厂臭气异味治理。实施畜禽养殖臭气异味治理,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改造提升现有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现代化设施装备和粪污处理能力,对污粪堆肥、有机肥发酵、污水处理等设施开展臭气异味治理。

10.实施季节性污染调控。根据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制定并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针对冬春季PM2.5及夏季O3污染现状,引导企业合理调节产能,督促印染、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在冬春季及夏季合理安排生产设备轮检轮休,确保轮检轮休过程环境安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组织全区水泥企业实施错峰生产。

以上工作由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组长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牵头组织,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控股集团等部门及各镇街、平台积极实施。

(四)扬尘污染防治

1.加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严格落实《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全市建设工程扬尘“全面清零”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落实“七个100%长效机制”。房屋建筑、交通设施建设、市政工程建设、道路养护改善工程、建筑物拆除、水利工程建设、河道整治、园林绿化等主管部门制定本行业文明施工管理要求。推广使用自动冲洗、雾炮等扬尘防控新技术,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根据扬尘在线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各类重点建设工程、重点道路推广安装扬尘监测设备,并与市扬尘在线监测平台联网。2019年底前,建设工地完成安装符合技术规范的2019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8.85%,平原林木覆盖率达到22.23%,森林保有量达到71.56万亩。

以上工作由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组组长单位区住建局牵头组织,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集团、杭州市港航局余杭管理处、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区经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区林水局、区发改局等部门及各镇街、平台积极实施。

(五)农村废气污染控制

1.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全面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制肥、秸秆饲料化、秸秆能源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措施,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2019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4%以上。

2.禁止秸秆露天焚烧。落实镇街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加强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严防秸秆露天焚烧,区域秸秆焚烧火点数进一步下降。

3.控制农田废气污染。大力推进种植业肥药减量增效,全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2019年,全区化肥和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5%,有机肥推广应用1.2万吨,化肥利用率达到39%以上。推广保护性耕作、林间覆盖等方式,抑制季节性裸地农田扬尘。

以上工作由农村废气污染控制工作组组长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区城管局等部门及各镇街、平台积极实施。

(六)餐饮及其他生活源废气污染防治

1.加强餐饮油烟管理。严格执行《杭州市新建住宅小区设置餐饮用房管理规定(试行)》(杭规发〔2018〕187号)文件有关要求,应当遵循依法设立、服务便民、合理布局、注重环保、配套设施完善的原则配建餐饮用房,建设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单位要严格把关,严格审查新建住宅小区餐饮用房和专用烟道设计图,必须同步配套设计、建设专用烟道和污水排放等环境保护设施,并作为竣工验收的内容。深入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整治,按照“关停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持续推进餐饮油烟治理,建立属地政府牵头、各部门参与的餐饮油烟长效监管机制。强化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排放规范化整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清洗,确保净化装置高效稳定运行,重点餐饮单位应推广油烟净化装置在线监控。加大联合监管和执法力度,将餐饮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纳入企业信用名录,依法严格证照审批,实施餐饮油烟治理清单管理,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开展机关、事业、企业等单位食堂油烟净化设施管理,定期清洗维护,开展抽查,对存在问题要督促整改。加强居民家庭油烟排放环保宣传,引导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加强对露天烧烤的监管,严格控制露天烧烤。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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