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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余杭区打赢“蓝天保卫战”暨大气污染防治2019年实施计划

时间:2019-05-16 10:22

来源:余杭政府网

2.控制干洗行业污染。持续做好干洗行业的摸底调查工作,对违法行为和非法企业进行查处,加强干洗行业废气排放规范化整治。新开洗染店或新购洗染设备的,必须选用全封闭式干洗机并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对现有不合格干洗设备进行整治,进一步深化干洗设施废气治理,提升全区干洗行业整体环保水平。

3.控制装修污染。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溶剂含量限值标准,在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推广使用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建筑涂料及产品,减少VOCs排放,新建民用建筑内外墙体强制性使用水性涂料,将水性涂料使用作为工程设计的管理要求。全区新建多层和高层住宅完成省、市下达全装修任务。

4.控制汽修污染。开展汽修企业摸底调查,探索汽修企业喷涂工艺源头替代试点建设,探索制定汽修治理设施安装规范,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专项整治汽修行业VOCs污染,提高喷涂工艺废气收集率和去除率。

5.加强其他生活废气控制。加大对露天焚烧垃圾、树枝等废弃物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动逐步扩大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严禁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规范和提升废品回收及加工工艺,加强物料堆放管理,禁止露天焚烧乱排等违法行为。

以上工作由餐饮及其他生活源废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组长单位区城管局牵头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区住建局、市公安局余杭分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及各镇街、平台积极实施。

(七)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增强广大群众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认识和信心。加大新闻监督力度,曝光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提高信息公开力度,畅通信访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大力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以上工作由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组组长单位区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区气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广电传媒集团、区新闻传媒中心、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科协等部门及各镇街、平台积极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平台是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实施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扎实举措,精心实施,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区大气办和各专项工作组组长单位,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牵头抓总作用。各职能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落实部门职责,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强大合力。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年度目标计划和职责分工,明确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细化具体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督查考核。区大气办和各专项工作组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推进例会、督查考核、进度通报、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工作责任落实,严格目标任务考核,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实、严重影响工作进度的予以通报问责,对生态环境治理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综合考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政策制度。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税法和相关配套政策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加强环境保护税征管,环保与税务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将环境保护税支出向大气污染治理倾斜,达到省下达的资金比例要求。继续加大对能源结构调整、VOCs整治、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大气环境科研、监测(包括委托第三方监测)的资金保障。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和上市融资。各镇街、平台也要因地制宜落实好相应的资金保障。

(四)强化监管执法。贯彻实施环保法律法规,加强废气监督性监测和日常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实施大气污染有奖举报制度,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涉气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环保与公安、检察院、法院联络机构的全覆盖,定期曝光涉气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件。积极推进大气环境网格化监管,将工业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责任落实到每个网格责任人,明确监管要求和监管措施,实现精准排查和精细化管理。每年秋冬季节针对PM2.5、夏季针对臭氧(O3)污染,全面精准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监察监测装备。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模式。建立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做好六五环境日、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联合执法及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五)加强预警应急。完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恶英、恶臭等的监测检测和预警能力,完善和扩大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应用,探索建立生态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合理优化大气监测体系,完善覆盖镇街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体系,按照《关于加强镇街空气站日常管理和预警响应工作的通知》(余大气办(2018)15号)要求,做好镇街空气站预警响应三级联动工作。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严格落实《余杭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动方案》要求,做好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演练,提高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能力。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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