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28 13:13
来源:自贡市人民政府
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调整城区路网结构。通过错峰上下班、调整停车费、智能交通管理和服务等手段,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快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例,保障公交出行信息服务平台正常运行。加快步行交通系统建设。推动城市绿色物流体系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配合)
推进绿色货物运输。完善与周边城市城际路网建设,推动国省道城镇过境段、城市出入口改造和城际快速公路建设。加强管控措施,限制非新能源货物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通行。发展绿色货运,优化货运结构。推进货物运输公铁、铁水等多式联运。(市交通运输局、市口岸物流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配合)
推进运输节能减排。充分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能力,提高铁路运输比例。(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
严格实施排放标准。在全面实施机动车国五排放标准基础上,按照全省统一安排,自2019年7月1日起,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按国家要求全面实施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新车环境监管。建立机动车检验信息核查机制,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管理。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开生产、进口机动车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并对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负责;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和违反信息公开要求的行为,撤销相关企业车辆产品公告、油耗公告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自贡海关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加强在用车监督抽测。在车辆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开展抽测,重点加强对货运车、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旅游车等车辆排放状况的监督抽测。采用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置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鼓励定期更换出租车三元催化装置。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完善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强化检验机构监管。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规范检验程序,严格执行机动车检验与维护(I/M)制度,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运营,提高检测数据质量。定期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加快淘汰老旧车辆。落实《自贡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方案》,2019年基本淘汰老旧车辆(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加大监管力度,严禁排放不达标车辆跨区域转移,鼓励、引导老旧车等高排放车辆提前报废更新。(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财政局、商务局配合)
加大新能源车船推广。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公交、景区、物流、环卫等领域逐步使用新能源汽车替代传统汽车。政府采购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互联互通的共享充电服务网络。推广使用电、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船舶。〔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
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油、柴油。按省上统一安排部署,推进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用燃料油“三油并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加强对油品制售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2018至2020年,全市加油站抽检覆盖率达到95%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配合)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整治。分区域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源摸底调查,逐步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台账。严格执行《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定期开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保信息。(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加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行业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督促指导,按照省上统一安排部署,推进工程机械安装定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建设排放监控平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整治。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加强柴油货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配合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全方位监控体系,按要求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按照全省统一安排,构建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强化现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测。(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编辑:李丹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