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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汉中市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

时间:2019-06-04 11:34

来源:汉中市人民政府

(五)打好机动车污染防治硬仗

21.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推进实施《陕西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推动铁路货运重点项目建设,加大货运铁路建设投入,电力、焦化、钢铁等重点企业(陕钢、汉钢、略钢、大唐略电等)要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充分利用已有铁路专用线能力,完成铁路运输增量任务;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鼓励发展滚装运输、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中国铁路西安集团有限公司汉中车务段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实现公共交通无缝连接;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行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22.推进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累计(2018—2019年)完成2320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和304辆老旧燃气车淘汰目标任务。(市公安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23.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年底前全市现有燃油公交车在2017年基数上至少65%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等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推进飞机使用岸电,推广地面电源替代飞机辅助动力装置,使飞机停靠期间主要使用岸电。(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西部机场集团汉中机场有限公司等配合,城固县政府负责)。

24.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5月底前在西汉、十天、宝巴三条高速公路省际入口建成3台(套)机动车遥感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并与市级监控平台联网,年底前在上述高速公路市际入口建成3台(套)机动车遥感监测设施联网运行;完善监管执法模式,实现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在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机场巴士)、货运车等高排放车辆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对车辆开展监督抽测;在重点路段、区域对柴油车常态化开展路查路检集中执法行动;严格落实机动车环保检验前置制度,对不达标车辆,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加强对机动车销售、维修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和查处销售排放不达标车辆和维修造假企业,完善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行业管理,加强检验机构检验设备计量检定、标准执行、检验检测行为等方面监管力度,确保机动车尾气检测数据真实、准确;严禁运输砖瓦砂石等物料的柴油拖拉机进入城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25.加大油品质量监管。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行为,确保全市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油品全覆盖。(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26.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7月1日起,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27.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12月底前各县区政府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并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建立清单;2020年6月1日前,凡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在用工程机械,禁止在划定的区域内使用;冬防期间,重点加强对划定区域内作业工程机械的监督检查,每月抽查率达50%以上,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使用。(各相关市级部门牵头各自工程领域,各县区政府负责)

(六)打好工业及面源污染治理硬仗

28.深化工业污染治理。严格落实省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和排放计划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对重点涉气工业企业(含重点污染源、45米高架源、重点VOCs企业)全面排查,按要求完成烟气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排放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对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鼓励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社会化专业机构开展监测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管理;按要求完成重点行业涉气污染源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区政府负责)

29.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严格水泥、焦化、钢铁、有色、玻璃、陶瓷、砖瓦等行业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电企业按照新修订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完成石膏雨、有色烟羽治理;推进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加大焦炉废气治理力度,加快汉钢产能置换转型升级75吨电弧炉短流程炼钢工艺改造工程;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10月底前对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相关规定,物料(废渣)储存、装卸、破碎、输送及工艺过程中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的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建立管理台账。(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30.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以钢铁、有色、建材、焦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业炉窑排查力度,完善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和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推进工业炉窑结构升级和污染减排;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加大化肥行业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整改力度;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工业园区,原则上应建设统一的洁净煤制气中心,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将工业炉窑治理作为环保强化督查重点任务,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冬防期错峰生产方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配合,各县区政府负责)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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