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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时间:2019-06-18 10:42

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网站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明确落实各方责任,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三十四)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行动计划要求,按照管发展要管环保、管生产要管环保、管行业要管环保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落实“一岗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落实情况,纳入环保督察和相关专项督查,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进行表扬激励,对庸政懒政怠政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地方各级政府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科学安排指标进度,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完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建立完善“网格长”制度,压实各方责任,层层抓落实。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报告。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十五)严格考核问责。将打好蓝天保卫战考核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做好考核结果应用。考核不合格的地区,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公开约谈地方政府负责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地区,由市生态环境局公开约谈当地政府负责人。制定量化问责办法,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对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十六)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加强大气环境管理信息公开。充分运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及各类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平台,加强大气环境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信息,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清单,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公开制度。重点监控企业应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依法向社会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保信息。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十七)构建全民行动格局。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倡导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打赢蓝天保卫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树立绿色消费理念,积极推进绿色采购;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有企业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宣传引导协调机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曝光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报道整改进展情况;积极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让公众更加直观地了解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提升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监督引导作用,积极宣传大气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各地工作动态、经验做法等,形成“环境治理、人人有责”的良好格局。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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