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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时间:2019-08-29 10:31

来源:嘉兴市人民政府

日前,浙江嘉兴印发《嘉兴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详情如下:

嘉兴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降低PM2.5浓度,实现嘉兴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规定,制订本规划。

一、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践行“两山理论”和“八八战略”,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实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为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PM2.5和VOCs污染治理为重点,着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确保嘉兴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二)规划原则。

以人为本,绿色发展。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强化绿色发展的刚性约束,根据本地资源环境承载力,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引导产业升级和转移,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推动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形成,用环保倒逼机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

质量为纲,精准施策。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对大气污染过程进行科学化、定量化分析,识别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污染物和污染源,提出系统化治理方案。加强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减排,提出精细化、定量化治理要求,按照行业特性、企业特性、工艺特性和排污特性分类制定减排方案;对城市扬尘、燃煤锅炉、移动源等采取综合性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易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季节,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降低污染负荷。

依法推进,长效治污。坚持激励和约束并举,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建立督促和引导企业深化治理的长效机制。严格按照现有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推进企业达标行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信息公开,丰富公众参与渠道,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大气污染治理,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全社会治污格局。

部门协同,区域联动。加强统筹协调,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环保职责,理顺工作机制,全面分解规划任务,督促落实并严格量化考核。加强嘉兴市与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协调与配合,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共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减排工程,建立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联防联控机制,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和经济健康发展。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嘉兴市,规划面积4223平方公里,含7个县(市、区)行政区划内的陆域面积,具体包括:南湖区、秀洲区、嘉善县、平湖市、海盐县、海宁市和桐乡市,以及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嘉兴港区。

(四)规划目标。

到2020年,PM2.5年均浓度达到37µg/m3及以下,O3污染恶化趋势基本得到遏制,其他污染物稳定达标。

到2022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年均浓度达到35µg/m3及以下,O3浓度达到拐点,其他污染物浓度持续改善。

到2030年,PM2.5年均浓度达到30µg/m3左右,O3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他污染物浓度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实现根本好转。

二、空气质量现状与问题分析

(一)空气污染以颗粒物和臭氧的复合型污染为主。

影响嘉兴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物以PM2.5和O3为主,2013~2017年PM2.5作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逐年减少,由2013年的186天,下降至2017年的77天,占比由51.0%下降至21.1%,但PM2.5目前仍是影响嘉兴市最主要的污染物之一。O3作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整体呈现上升趋势,由2013年的118天上升至2017年的163天,占比由32.3%上升至44.7%,且从2015年起O3作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已经超过PM2.5。

(二)本地排放污染问题突出,同时受跨界传输影响。

2013~2017年嘉兴市PM2.5年均浓度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但一次污染问题仍较突出。2017年,嘉兴市SO2、NO2、CO浓度水平在省内11个设区城市中排名分别为第5位、第6位、第9位。其中SO2浓度与全省平均值持平,NO2、CO浓度水平分别比全省平均高9.7%、11.7%。SO2、NO2、CO等气态污染物是生成PM2.5的重要前体物,其二次转化生成的硫酸盐颗粒物、硝酸盐颗粒物等二次污染物对PM2.5浓度有重要贡献。此外,秋冬季污染防控的重点仍是PM2.5,2017年冬季PM2.5平均浓度为58µg/m3,比年均浓度高约38.1%。嘉兴市本地环境空气质量基础相对较好,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低,但冬季易受到北方污染气团跨界传输的影响,出现PM2.5重污染天气,未来仍需重视突发重污染天气的影响,建立应急机制。

(三)臭氧污染凸显,需加强NOX和VOCS协同控制。

近年来,嘉兴市的臭氧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数浓度(以下称为“O3_8h_90per浓度”)整体呈上升趋势,2017年O3_8h_90per浓度为182µg/m3,比2013年上升4.0%。O3已成为影响嘉兴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污染物。夏季O3浓度超标时有发生,2017年夏季O3_8h_90per浓度超过国家二级标准限值约26.3%。2017年O3超标共有69天,比2013年增加32.7%。嘉兴市O3浓度升高还与周边苏州、上海、湖州和杭州等地区的跨界传输有关。嘉兴市亟需加强NOX和VOCS协同控制,防止O3污染恶化。

(四)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季节特征显著。

目前,影响嘉兴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PM2.5、PM10、NO2和O3,PM10和NO2年均浓度虽已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但在部分月份仍存在超标情况。PM2.5、PM10和NO2超标主要集中在秋冬季,O3超标主要集中在春夏季。影响1~3月、10~12月嘉兴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PM2.5,影响4~9月嘉兴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O3。

(五)空气污染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差异。

PM2.5高值区集中在南湖区、秀洲区、嘉善县、海宁市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PM10高值区集中在嘉善县、海宁市和桐乡市。上述区域人口密度较大,工业较为密集,其一次PM2.5、一次PM10及颗粒物的气态前体物排放量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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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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