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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关于做好2019—2020年秋冬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1-10 10:15

来源:渭南市人民政府

(四)严格督查检查。要围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任务,提高执法强度、执法质量和督查力度,切实传导压力,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监管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市政府督查室、市扬尘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从市级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交叉督查等方式对各县市区秋冬季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在督查各地治理效果的同时,要重点督察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扬尘综合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以及“一刀切”等乱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等问题;对问题严重的地区视情开展点穴式、机动式专项督查,必要时派驻督战队盯着整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常态化督办检查。

(五)严肃执纪问责。制定量化问责办法,对重点攻坚任务落实不力,或者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到位且改善幅度排名靠后的,下发预警通知函或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在工作中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整改不到位、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造成工作失误和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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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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