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09 09:27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刘敬霞、徐东升及E20研究院
三、市政供水领域特许经营的特别思考
市政供水领域来说存在两类特许经营,一类是制水厂单元的特许经营(水厂特许经营模式,一般是BOT居多),由于需要适度超前建设,在项目运营的相当长阶段,水量没有达到一定负荷时政府必须进行补贴,行业里面通常约定基本水量来解决这一问题。另外,由于制水成本是终端水价的一部分,所以当终端用户水价不到位时,也需要政府给予补贴。另一类是水司特许经营,这种模式里同样存在供水管网超前建设产生的成本需要政府补贴问题。当前行业中恰恰因为终端水价调整不到位不及时,导致以上两类特许经营项目存在增加政府负担、企业投资亏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不畅等问题。因此,建议政府建立稳定的水价调整机制、加大居民用水付费的宣传力度、加大投资优化论证、形成政企合作的良性循环。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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