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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12个行业VOCs污染整治规范

时间:2016-11-28 09:52

来源:沐德环境

10、安装净化设施后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采样孔、点数目和位置应按《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和《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设置,并预留采样接地电源。

3、合成革企业VOCs污染治理技术一览表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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