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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市发布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时间:2018-04-28 15:12

来源:开封市环保局

河南开封印发《开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到2018年底,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62微克/立方米以下,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达到101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10天以上。全文如下:

开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报告的明确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开封更加出彩的必然选择,是全市人民群众的迫切期盼。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依据《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持续实施治本控源,加快调整能源消费结构,着力优化区域产业结构,逐步改善交通运输结构;不断深化治标减污,加快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大力开展城市清洁行动,不断提升城市污染管控精细化水平;突出重点区域污染治理,实施绿色调度制度,加强重点污染源差别化、针对性管控;不断夯实大气污染防治基础,将扬尘、工业、监测、监控等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持续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全民治污,确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开封更加出彩的奋斗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污染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坚持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推动转型发展的重要抓手,着力推进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优化,将治本之策贯穿始终。持续强化扬尘、工业和机动车等领域的治理水平,大力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坚持重点区域与重点时段相兼顾。突出京津冀及周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将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管控作为日常环境监管的重要内容。强化采暖季、夏秋收和污染天气时段管控,尽力削减污染物峰值和时长。

坚持工程治理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加快推进清洁供暖、工业深度治理、企业监控等领域的工程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工程项目减排效益。总结提炼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扬尘、工业、监测、监控等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大气污染治理的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坚持党政同责与一岗双责相统一。各级党委、政府依法对本地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建立健全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防治机制。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监管职责,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多种手段,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62微克/立方米以下,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达到101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10天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调整能源消费结构

加快清洁取暖体系建设,持续削减城市煤炭消费总量,逐步开展工业燃煤设施拆改,稳步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强天然气和外电保障,促进我市能源消费结构日趋科学合理。

1.加快建成全市清洁取暖体系。将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首要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深入实施集中供热和“双替代”清洁取暖政策。

(1)持续推进城区集中供热供暖建设。依据现有集中供暖资源和设施,在已有热源和集中供暖管网的区域,深入排查居民供暖需求,推动集中供热向合理半径延伸,深挖供暖潜力,减少供暖盲区。集中供热未覆盖而群众确有供暖需求的县区,根据热源条件和居民实际供暖需求,优先发展热电联产为主、地源热泵、电隔、以及燃气锅炉分布集中供热等清洁取暖方式为辅的供暖方式。2018年10月底前,全市新建改造供热管网6.5公里,新建改造热力站5座,新增供热面积71万平方米,新增供热普及率2.1%,市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5%以上,祥符区、尉氏县、通许县、杞县和兰考县集中供热普及率平均达35%以上。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巩固“双替代”供暖成果。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要求,巩固“双替代”工作成果。按照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整县整乡”推进要求,全面摸排核实,开展“双替代”工作回头看,确保不反弹、不遗漏,真正替代到位。同时,对发现的遗留问题积极解决,确保群众冬季取暖需求。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城管局、质监局、国网开封供电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

(3)巩固全域禁止燃煤散烧治理成果(不含兰考县)。围绕控源、控销、控排,继续加强燃煤散烧管控。一是持续卡点管控,实施24小时值守。二是严查隐蔽散煤销售,防止死灰复燃。三是保持取缔燃煤散烧设施设备高压态势。

兰考县可继续将清洁型煤作为清洁供暖体系的有益补充措施,要确保生产、流通、使用的型煤符合《民用洁净型煤》(DB41/T1326—2016)要求。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洁净型煤生产、销售环节为重点,定期开展检查;冬季采暖期间,每月组织开展洁净型煤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清洁型煤行为。

责任单位:市散烧办、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食药监局、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削减煤炭消费总量。严格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82号),重点加强我市2018年秋冬季煤炭消费控制措施,削减煤炭消费需求,着力整治燃煤设施,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升清洁能源比重,确保2018年煤炭消费总量年度下降3.2%以上。从严执行国家、省重点耗煤行业准入规定,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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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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