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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项目《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8-07-27 09:35

来源: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

16. 严格工业和建筑节能管理

强化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控制,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到2020年,全省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7%。珠三角地区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能耗在线实时动态监测,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

研究制订我省绿色建筑设计、施工验收强制性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国资委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

(三)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智慧绿色交通发展

17. 优化运输结构顶层设计

2018年底前,制定出台广东省交通运输结构调整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引导中长距离大宗散货和集装箱由公路运输转向铁路、水路运输,减少公路运输量。完善铁路货运线网和港口码头规划布局,推进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的原辅材料及产品由公路运输向铁路和水路运输转移,提高货物铁路和水路运输比重。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等配合)

18. 提高铁路货运能力

加快沿海主要港口的疏港铁路建设,重点推进广州南沙港铁路、湛江东海岛铁路、汕头广澳港铁路、茂名博贺港铁路等项目建设,全面建成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湛江等沿海五大枢纽港的铁路集疏运网络。结合高速铁路客运网建设,研究推进京广、京九等普速干线铁路客货分线运输,释放既有普速铁路网的客运能力,提升铁路线网货运能力。推进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柳州至韶关铁路、柳州至广州铁路、鹰潭至梅州铁路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线网布局,拓展铁路网货运服务覆盖范围。加快黎湛铁路、广茂铁路、广梅汕铁路龙川至龙湖南段等既有线路技术改造,基本完成主要铁路干线电气化改造。大力推进海铁联运,全省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0年,全省铁路货运量力争比2017年增长10%以上。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广铁(集团)公司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9. 加快发展多式联运

完善多式联运专用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技术标准、信息资源、服务规范等方面对接,推动货物“铁、公、水”多式联运和江海联运、江海直达、滚装运输、甩挂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加快发展。大力推广珠三角地区集装箱运输“陆改水”工程,组织开展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注重集装箱等专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铁联运、铁水联运中转设施,加快末端配送服务设施配套,提升物流基地集散能力和服务效率。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广铁(集团)公司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0. 建设“绿色物流”片区

珠三角地区在城市中心区逐步试点设立“绿色物流片区”,全天禁止柴油货车行驶。优化城市公路货运站场布局,逐步清退城市中心区内的公路货运站场和商品批发市场,引导货运站场向城市外围地区发展,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市每年清退不少于2家货运站场或商品批发市场。完善与货运站场能力匹配的集疏运公路系统建设,减少货运车辆进入城市中心区行驶。以发展枢纽园区经济为导向,推进传统铁路货运场站向城市物流配送中心、现代物流园区转型发展,逐步改变中长距离用公路大规模转运货物的状况,减少公路货运量和货车使用量。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牵头,省工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1. 提升物流信息化、集约化管理水平

加快建设国家交通物流平台广东区域交换节点(分平台)和广东内河航运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促进省级平台与货运枢纽场站、物流园区互联互通,促进物流信息与公共服务信息有效对接,实现站场资源、车源以及货源的共享。推进甩挂运输车辆及设施设备标准化工作,引导开展社会化甩挂运输,推进区域甩挂运输网络化发展,提高交通物流运输效率。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广铁(集团)公司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2. 基本实现公交电动化

2018年起各地级以上市每年更新或新增公交车全面使用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汽车。2018年底前广州、珠海市要实现公交电动化,惠州、东莞、中山市实现60%以上公交电动化,佛山市全市柴油公交车全部更新为电动公交车。2019年底前,东莞市实现100%公交电动化。2020年底前,珠三角地区实现100%公交电动化,粤东西北各地级以上市公交电动化率达80%以上。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

23. 推动物流领域车辆电动化

各地优化货车限行政策,放宽外观符合一定规格要求、载重量不超过1.5吨的纯电动物流车辆在城市道路行驶的限制,促进物流领域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2018年起,深圳市新增的营运类轻型货车需全部采用纯电动车,广州、佛山、东莞新增或更新的轻型物流快递车辆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60%,且逐年提高10%。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等配合,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

24. 加快其他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珠三角地区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含网约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其他地区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含网约车)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50%。2018年起,珠三角地区新增或更新的市政、环卫、通勤、邮政车辆以及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作业车辆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60%,且逐年提高10%以上。省本级和珠三角地区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新增或更新车辆使用纯电动车的比例不低于95%,其他地市的比例不低于60%。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开展泥头车电动化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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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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