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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时间:2018-11-19 11:01

来源:龙岩市环保局

包装印刷业必须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油墨,烘干车间可采取循环风烘干技术,减少废气排放。收集的废气要采取回收、焚烧等末端治理措施进行净化处理,净化效率达到80%以上。在纺织印染、皮革加工、制鞋、木材加工、木制品生产等行业,积极推动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食品加工行业必须使用低挥发性溶剂,制鞋行业胶粘剂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鞋和箱包胶粘剂》的要求;同时开展VOCs收集与净化处理。

2.开展移动源VOCs综合整治

(1)道路移动源

严格执行新车排放标准。强化在用车环保监管。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2017年8月底前基本淘汰黄标车。提升油品品质,加快实施国六汽油标准,显著降低烯烃、芳烃含量。

(2)油品贮运销油气回收治理

加强油品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VOCs排放治理。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全面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并逐步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经营单位应做好本单位相关油气回收系统的定期检查维护工作和年度检测工作,保证油气回收系统的正常工作。

3.推动生活源VOCs整治

(1)建筑装饰装修行业

推广使用环保型建筑涂料、木器漆和胶粘剂。室内装饰用涂料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09)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10-2009)的要求。鼓励企业使用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水性涂料(HJ2537-2014)》规定的涂料。各地应建立涂料产品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涉及使用涂料、油漆和有机溶剂的市政工程、政府投资的房屋建设和维修工程等,优先采用低VOCs含量产品;政府主导的建设工程应优先选用“绿色施工”企业。

(2)服装干洗行业

严格管理服装干洗行业的溶剂使用。服装干洗行业应提高干洗用溶剂冷凝回收率。干洗溶剂储存、使用、回收场所应具备防渗漏条件,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必须采用具有净化回收干洗溶剂功能的全封闭式干洗机,不再新增并逐步淘汰开启式干洗机。

(3)餐饮服务业

强化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治理。推广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城市建成区内所有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各城市主城区内不得从事露天烧烤或有油烟产生的露天餐饮加工。建立并完善跨部门联合查处制度,严格查处违法行为,取缔无照违法经营户。

(四)加强VOCs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1.实施VOCs排污许可和排放收费制度

“十三五”期间,对石化、化工、包装印刷、表面涂装等VOCs重点排放行业推行排污许可和排污收费制度。通过排污许可管理,落实企业VOCs源头削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工作,落实企业自行监测、记录和报告制度,推动企业全面达标排放和污染减排。

2.建立完善VOCs排放监测监控体系

加强大气环境VOCs自动监测能力建设,2018年在龙岩中心城区建设一套VOCs组分在线监测系统;2019-2020年,根据防治工作需要,在重点区域省控大气自动监测站增加VOCs监测设备。加强环境执法人员装备建设,臭氧污染突出的区域要配备便携式VOCs检测仪,在日常巡查中加强对企业VOCs排放的监管。加强企业有组织排放VOCs在线监测能力建设,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重点排放源的有组织排放废气应安装VOCs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其中石化企业厂界应安装环境VOCs监测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其他企业逐步配备在线或便携式VOCs检测仪。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VOCs排放自行监测。化工园区应结合园区排放特征,配置VOCs监测监控体系。

三、分批实施重点污染源治理

筛选石化、化工、表面涂装、印刷包装、油品储运销等行业的重点企业,实施一批VOCs重点治理项目(见附件1),各县(区、市)应在此基础上,每年增加实施一批治理项目,确保2020年全面完成上述行业整治任务。

各县(区、市)应结合当地产业发展状况,逐年筛选一批特色行业VOCs重点治理工程,分批有序推进VOCs治理任务。实施行业VOCs治理试点工程,总结提升后在全市逐步推进。

(一)化工行业治理重点工程

“十三五”期间医药企业、农药企业、其他化工企业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及规范要求全面完成VOCs整治工作。此类重点工程共6家,详见附表1。

(二)表面涂装治理重点工程

汽车制造企业、木质家具生产企业、工程机械制造企业及其他涂装行业企业完成低挥发性涂料替代、低VOCs排放涂装工艺改造及末端治理工程。2020年底前完成汽车制造企业、木质家具生产企业、工程机械制造企业及其他涂装行业企业VOCs治理工程。此类重点工程共4家,详见附表2。

(三)印刷包装治理重点工程

2018年底前印刷包装企业完成低(无)VOCs含量绿色原辅材料替代、无组织排放收集改造和有机废气排放末端治理工程;塑料软包装行业完成溶剂型干式复合机的无溶剂复合设备工艺替代工程。

(四)油气回收治理重点工程

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此类重点工程共12家,详见附表3。

(五)制鞋与皮革行业治理重点工程

制鞋行业加强面部拼缝粘贴、成型、喷漆、注朔、清洗等工序VOCs排放控制。2018年底前完成橡胶鞋、塑料鞋、皮鞋制造企业治理工程,2019年底前完成纺织面料鞋及其他制鞋企业治理工程。2020年12月前完成皮革行业整治。

(六)纺织印染行业治理工程

纺织印染行业加强印染和染整精加工工序VOCs排放控制,完成定型机废气、印花废气治理。2018年底前完成棉、丝印染和毛染整精加工企业VOCs治理工程,2020年底前完成化纤织物染整、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印染精加工企业VOCs治理工程。

四、保障措施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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