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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时间:2018-12-20 10:28

来源:大连市人民政府

34.推进露天矿山扬尘综合整治。开展全市在用矿山扬尘整治行动,2018年完成露天矿山摸底排查。全市推行露天矿山物料输送、加工封闭式改造。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市环保局、市国土房屋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开展面源污染整治攻坚战。

35.加强煤炭品质控制。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商品煤销售网点煤质抽检工作,年抽检覆盖率不低于20%。严格追究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散煤企业的法律责任。严格用煤管理,定期开展煤炭品质抽查,严厉查处用煤单位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行为。(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6.逐步启动散煤治理。按照《辽宁省散煤替代实施意见》,制定我市具体实施意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成立散煤替代工作机构,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散煤替代任务。逐步取缔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网点,2020年全部完成取缔。严禁散煤流入禁燃区。加强农村再生能源开发,减少煤炭使用量。在农作物集中区域,结合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开展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及应用工作。(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农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7.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要求,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拓展秸秆能源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秸秆综合利用方式,进一步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到2020年,全市秸秆收储点建设不断强化,秸秆还田能力不断增强,秸秆生物质颗粒加工能力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95%以上。(市农委负责)

38.严控秸秆焚烧。严格落实《大连市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持续完善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各区市县(先导区)、乡镇(街道)、村组(社区)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主体责任,强化督查检查,定期通报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对违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市环保局负责)

39.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和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市农委、市环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0.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供热、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以及工艺过程等环节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环保局负责)

41.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整治。针对全市信访突出的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采取引入第三方服务方式,通过监测、问题溯源、发布整治方案、下达限期整改、发布进展情况等方式逐步解决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市环保局负责)

(九)持续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攻坚战。

42.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系统,对预报预警系统实施升级扩容备份。定期更新本地源排放清单,优化预警预报方式,完善预警预报与环境管理衔接。(市环保局负责)

43.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制度体系建设。持续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评估,完善重污染应急管控清单并实施年度更新,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督促企业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方案及制度体系建设,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监督检查。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企业,实施运输应急响应。(市环保局牵头,市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配合)

44.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开展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政策研究,制定水泥、混凝土搅拌等部分重点行业环保“引领者”标准,引导企业实施深度治理,按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市经信委、市环保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强化大气环境管理基础能力建设。

45.开展船舶等非道路源基础数据调查。定期开展船舶污染基础信息调查,弄清全市船舶类型、数量、排放情况及排放权重等基础信息,2019年底前完成第一轮调查,以后每3年开展一次调查后评估。开展以施工工地工程机械、农用机械、厂矿企业工程机械为主的非道路源基础数据调查,力争2019年底前完成第一轮调查,以后每3年开展一次调查后评估。(市环保局负责)

46.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能力。重点提升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在全市主要大气传输通道边界(旅顺口区、长兴岛经济区、瓦房店市、中心城区)逐步增加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加强县区环保部门监测能力建设,基本具备常规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能力。加强各级环保部门监管能力建设,基本具备挥发性有机物现场执法快速监测能力。开展臭氧垂直扩线监测,初步建立颗粒物垂直观测体系。(市环保局负责)

47.加强臭氧问题研究。采取第三方服务方式,持续分析我市臭氧变化特点,提出针对性管控建议。(市环保局负责)

48.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建设完善遥感监测网络、定期排放检验机构国家—省—市三级联网,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构建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远程监控系统,推进工程机械安装实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2019年建成三级联网的遥感监测系统平台。(市环保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依托大连市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继续加强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方案要求,按照“管发展管环保、管生产管环保、管行业管环保”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与职责分工,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落实“一岗双责”。地方各级政府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要完善蓝天工程工作领导机构,组织精干力量,抓紧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方案中要明确目标、措施、完成时限及重要节点、责任人,并于2019年2月底前报市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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