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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时间:2019-01-30 10:03

来源:南京市政府网站

日前,南京印发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创新名城、美丽古都”建设。为全面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抓好重点季节污染防控,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目标指标。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0%,全市PM2.5年均浓度和空气优良天数比率确保达到省定考核目标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以“十三五”规划环境空气质量指标为奋斗目标,全面提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优化产业布局。编制完成“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落实《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版)》。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重化工业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前提要求,化工、钢铁和煤电项目应符合江苏省相关行业环境准入和排放标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有序推动沿江重点企业搬迁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严禁在长江干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企业。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严格执行省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配合)

3.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配合)

4.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提高过剩产能的淘汰标准。按省要求,推动南钢、梅钢逐步关停焦炉,落实去产能任务。到2020年,压减水泥产能448万吨,化解船舶产能90万载重吨。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市发改委、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

5.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据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乱污”企业整治标准。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2018年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2019年底前,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任务。对于关停类企业,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依法注销相关生产许可;对于整合搬迁类企业,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对于升级改造类企业,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6.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深化污染防治配套能力建设,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实施严格的许可证管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配合)

7.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018年,基本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深度减排,砖瓦、陶瓷、铸造、玻璃制品行业深度治理;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火电、水泥、砖瓦建材、钢铁炼焦、燃煤锅炉、船舶运输、港口码头等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较为严重的工段和企业,完成深度整治。鼓励燃气机组实施深度脱氮,燃煤机组实施烟羽水汽回收脱白治理。2020年6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焚烧行业全面达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南京海事局配合)

8.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从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资源高效利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组织管理创新等方面,推进现有各类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完成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改造。到2020年,按省要求完成省级以上开发区循环化改造。(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投促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配合)

提升园区污染防治能力。加强环境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大幅提升污染物收集、处置和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提升园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定期开展环境绩效评价。对有条件的家具、建材、电子制造聚集区建设集中的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理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2019年底前,建成汽修喷涂工程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投促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配合)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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