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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

时间:2019-03-07 10:51

来源:贵港市人民政府

日前,贵港市人民政府发布了《贵港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港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已经市五届人民政府第六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0日

贵港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

为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完成自治区下达的2019年度目标任务,根据《广西2019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贵港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结合贵港实际,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攻坚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各类大气污染源的整治,通过精准施策,全力攻坚,严防死守,确保到2019年底,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0%(即全年允许超标天数36天),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36微克/立方米(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参照执行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桂平市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56、35微克/立方米;平南县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58、35微克/立方米。

三、攻坚任务

2019年将进行全年攻坚行动,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重点抓好春季、秋冬季攻坚行动。

(一)开展敏感区域污染源排查和整治工作。

全面开展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周边2公里范围内的污染源排查和整治工作。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包括禁止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杂草;禁止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各类建设工地将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9个100%”管理制度;严禁燃煤散烧,取缔露天烧烤、早夜市燃煤摊点;彻底关闭取缔“散乱污”企业和废品收购贮运、小加工等违法违规设施;渣土、物料运输等车辆要实施禁限行;主次干道采取机扫、冲洗、雾炮三车联动作业,按照每两小时一洒、每天两冲确保路面湿润;道牙和背街小巷采取人工冲洗清扫;花坛、树坑禁止黄土裸露,需采取绿化和覆盖措施;严禁垃圾随意倾倒,沙石堆场、土方堆场、散煤堆场等需采取全覆盖或清理到位;所有餐饮饭店、单位(学校)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化工、油气喷涂和汽车维修4S店等必须安装VOCs治理设施,无设施或设施不正常使用的要停业整顿;所有涉气企业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其中,对纳入错峰生产及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范围内的企业,将严格执行相关停限产规定。各县(市、区)政府要全面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置,于5月31日前全部整治完毕。(牵头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农业局、公安局、市政局、教育局、商务局、安全监管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

(二)持续强化城市扬尘等治标措施的管控。

继续开展城市扬尘、秸秆焚烧、烟花爆竹禁放、渣土运输等治标措施,主要解决洒水降尘设备不足,城市道路清扫难以全覆盖,个别工地尚未做到九个100%,破损、未硬化的道路较多等问题,建立并完善城市面源污染管控的长效机制。聘请专业的公司进行敏感区域道路走航监测,精准分析污染源和污染成因,提高治理的针对性。(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农业局、公安局、市政局、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严格管控臭氧污染。

1.实施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制定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并推动实施,2019年6月底前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备案,推动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启动改造。强化无组织排放管理,铁精矿、煤、焦炭、烧结矿、球团矿、除尘灰等散状物料,采用密闭储存和输送。新(改、扩)建钢铁项目同步建设烟气超低排放治理设施,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2019年底前,重点水泥企业应率先完成清洁排放改造,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他水泥行业全面实现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按照分业施策、一行一策的原则,推进重点行业VOCs治理,2019年底前完成重点工业行业VOCs 综合整治及提标改造。重点推进板材加工、家具制造、工业涂装、汽车维修等行业VOCs 综合治理。(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废气收集装置和高效治理设施,提升废气收集率和排放达标率。(牵头单位:市产业园区管委会、工业投资集团;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科技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深入推进油气回收。开展加油站、储油库以及油罐车油气回收设施专项检查,督促未安装或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进行整改。(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逐步优化产业园区布局,加快推进集中供热供气。

对全市的工业园区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进集中供热供气,2019年启动市产业园区、贵港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桂平市产业园、平南县工业园、覃塘区产业园等5大园区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其中江南工业园在2019年实现集中供热。(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产业园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科技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有序推进重污染企业搬迁或改造。

加快市中心城区及周边重污染企业搬迁入园和提升计划落实,逾期不退城的一律停产。搬迁计划要明确城市主城区工业退城搬迁的范围、方向、时序、政策和方式,实行“一企一策”,逐步实行退城进园,有效解决工业污染围城问题;2019年3月底前完善搬迁方案,上半年启动搬迁工作,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搬迁;2020年6月底前完成广西西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市南风化肥厂、广西贵港红旗纸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搬迁。(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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