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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附项目)

时间:2019-05-07 10:28

来源:南通政府网

海安市启动建设1个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理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商务局、科技局等配合)

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对负有连带责任的环境服务第三方治理单位依法追责。2019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部门对采取单一活性炭吸附、喷淋、光催化、吸收等治理措施的企业进行抽查,依法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公布治理效果不达标、造假等第三方治理单位,依法限制或禁止其在市内开展相关业务。2019年底前,凡列入省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企业,均应自查VOCs排放情况、编制“一企一策”方案,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组织专家开展企业综合整治效果的核实评估、委托第三方抽取一定比例VOCs重点监管企业进行核查,确保治理见成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22.强化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管理。依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做好2019年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数据统计工作。根据《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落实企业履行源头风险管理责任,建立环境风险预警体系,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督促企业按要求开展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六)区域大气联防联控

23.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严格落实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年度计划。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现“省级预警,市县响应”,科学实施污染“削峰”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生产调度令制度。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责任制。定期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清单,细化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按照“一厂一策”原则确定精准有效的减排措施,并向社会公开。采取差别化管控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豁免。创新监管方式,利用电量、视频监控、物料衡算等手段,核实企业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重大活动期间,协同强化联防联控措施,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24.因地制宜实施错峰生产。强化精准限停产,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各地针对建材、铸造、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距离年度空气质量考核目标差距加大的地区,要加大错峰生产力度。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当地错峰生产方案,依法实施停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依法实施停产。(市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配合)

建设电力企业厂区门禁系统,应用于错峰运输(限制进车数量,限制进车排放标准)和重污染应急管控措施(禁止进出厂区)。(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七)强化监管执法与监测监控能力建设

25.强化执法监管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理念,严厉打击超标排污、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有力维护市场秩序和环境秩序,为环境守法企业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坚持铁腕治污,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大气重点污染源的明查暗访,开展重点时段和常态化相结合的大气环境专项执法行动,通过突击执法、点穴执法、驻点执法、交叉执法,严肃查处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住建、市政园林、城管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施工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监管执法,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执法行动,增加抽查频次,加大定期通报力度。对处于土方作业阶段等易产生扬尘的建设工地进行重点督查,对辖区内工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加大夜间突击抽查力度。重污染天气期间加密频次。未达到扬尘控制要求的,责令停工整改。城管部门牵头,生态环境、商务部门配合开展餐饮油烟、露天烧烤、露天焚烧专项执法行动,定期通报抽查执法结果。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散煤销售和使用执法检查。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加强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检查,严厉打击“黑加油点”。生态环境、公安部门要联合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的路检。交通运输、海事部门牵头开展船舶污染专项执法行动,对长江和内河的船舶开展专项执法。强化刑事司法处置,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长效机制,联合惩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排污单位加强自律,使环境守法成为常态。充分运用无人机、浮空器等科技手段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市政园林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公安局等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

崇川区、港闸区、市开发区要整合执法力量,落实街道、社区责任,集中开展市区热点网格大气污染源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拉网式排查、清单式管理、精准化治理和常态化巡查。(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26.加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开展2018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及2019年城市大气污染颗粒物源解析。开展大气PM2.5网格化监测系统建设,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完成小型、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的选址并做好站点“三通一平”工作;完成已建省控大气自动站老旧设备更新、改造和大气超级站填平补齐工作。推进县(市)区、乡镇监测站点全覆盖,并分别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实现数据直联。在通海港区建设空气质量自动站并与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完成5个重点化工园区大气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开展重点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降尘监测点位建设。建立机动车全防全控监管制度,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监控体系。2019年9月底前,全市建成10套固定式和1套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配合)

重点企业试点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用电负荷监测与管理系统,实现治污设施用电情况远程监控,提高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规范运行水平。强化企业用电设备荷载监控,对实施应急减排的企业相关生产线、工序和设备限停产情况进行全面监控。(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供电公司配合)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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