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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沈阳市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

时间:2019-05-14 14:09

来源: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提高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加大天然气引进和利用力度,加快天然气管网及储气调峰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燃气保障能力。扩大电网覆盖范围,加强供电能力建设,满足煤改电项目需求。协调落实煤改气、煤改电项目优惠气价、电价政策。(市发改委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燃气集团、市供电公司,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3.推进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群众安全取暖过冬。严格执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按照由城镇到农村分层次全面推进的总体思路,稳步实施清洁燃煤供暖,有序推进天然气供暖,积极推广电供暖,科学发展热泵供暖,探索推进生物质能供暖,拓展工业余热供暖,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2019年清洁取暖率达到44%。(市发改委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房产局、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4.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产业政策和去产能、调结构的工作要求,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工艺,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和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四)实施扬尘污染治理战役

1.加强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地铁工地、征收(拆除)工地等扬尘管理。3月底前,印发《2019年沈阳市建筑扬尘防治工作方案》,建立我市建筑扬尘治理第三方考评系统,对计划开工的建筑、市政、地铁工地落实“七个100%”情况(工地四周100%设置规范围挡、围挡内侧100%设置喷雾设施、工地内易产生扬尘物料堆和裸露地面100%软覆盖、工地内行主干道100%硬覆盖、工地出入口100%设置地埋式轮胎冲洗设施并清洗夹带泥沙驶出工地的车辆、工地驶出渣土车辆100%密闭苫盖、工地内100%安装扬尘监控视频探头设施)进行考评,不达标工地不得开工建设。完善全市建筑、市政、地铁工地扬尘管理的市建设局、区建设局、区安全监督站、专业执法员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到人。全面落实《沈阳市建筑扬尘防治管理办法》,对各类施工现场防尘抑尘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治理。按照《市房产局市建委关于加强拆迁拆除现场扬尘管理工作的通知》,落实房屋征收与拆除交接制度,加强对已办理征收和拆除交接手续的房屋拆除工程的扬尘管理,对全市建筑、市政、地铁工地落实“七个100%”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执法检查,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限期实施停业整顿,依法进行处罚,将施工单位不良行为纳入建设企业信用管理系统,直至取消在我市投标资格。将扬尘污染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纳入建设项目招投标文件,达不到扬尘防控要求的,不予批复。加强建筑工地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设施管理,并实现与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网。(市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牵头、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2.充分发挥270个扬尘数字化管控系统抓拍及实时监控的作用,适时出台沈阳市扬尘污染物数字化管控管理办法。(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3.加强各类物料堆场和裸露地面扬尘管理。完善全市各类物料堆场、裸露地面扬尘管理的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到人。对煤炭、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各类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实行密闭贮存,不能密闭的,设置高于堆放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苫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粉状物料实行密闭式储存和运输;加强厂区内物料运送、倒运、装卸扬尘管理。采取苫盖等软、硬和综合提升的方式,完成建成区内86万平方米裸露地面扬尘治理。完善“三环、三带、四楔、南北绿廊”绿地系统,实施人工造林15万亩。(市综合执法局、市房产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区、县(市)政府负责)

4.严厉打击渣土及粉尘物质运输车扬尘违法行为。按照《沈阳市建筑垃圾和散流体物料处置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大建筑垃圾和散流体物料运输车辆管理。实现运输企业及车辆清单目录制管理,禁止没有纳入清单目录的企业在我市从事建筑垃圾和散流体物料运输。2月底前,完成全市散流体运输车辆密闭化改装工作,对未完成密闭改造的车辆,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同时规范新车入市标准。实施智能化管理,对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纳入散流体运输车辆GPS智能化管理平台,实现车辆企业管理、车辆信息管理、GPS车辆定位、历史轨迹回放、电子围栏及其他统计查询功能。3月底前,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建设局联合制定整治方案,开展建筑垃圾和散流体物料运输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严查车辆未冲洗、未按要求密闭改装、超载、沿途洒落、乱排乱卸等违法违规行为。(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建设局配合)

5.对建筑渣土排放点位和路线实施精细管控。4月底前,完成全市临时建筑渣土专用排放场地设立工作,并进行公示,实施统一管理。根据全市渣土排放点分布情况,为每处建筑工地划定固定的运输线路。实现定点排放、按线运行、源头治理、规范管控。(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负责,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6.加强石材加工、家具制造、铝合金加工等易扬尘行业管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露天切割、焊接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证照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实施园区化集中管理,完善粉尘污染治理设施。(各区、县(市)政府负责,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督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7.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控。继续实施道路网格化保洁管理,重点保障各类施工工地周边、易污染街路和重点区域周边的道路扬尘控制,根据气温和污染情况,在非冬季采取洒水、雾炮降尘等有效手段降低道路扬尘污染。城市可机扫道路机扫率在保持90%规范化作业的基础上,逐步向符合机扫条件的三、四级街路拓展。建设道路扬尘移动监控系统,在出租车上安装扬尘实时监控装置。(市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五)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战役

1.实施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程。3月底前,建立石油化工、橡胶、医药制造、汽车制造和包装印刷等五大重点行业企业和张士化工园、沙岭工业园和新民胡台工业园三大重点区域的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台账。4月底前,印发整治工作方案。9月底前,完成“五大行业、三大区域”中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未按时完成治理工程的,依法实施停产整治。(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管委会、于洪区政府、新民市政府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其他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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