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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沈阳市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

时间:2019-05-14 14:09

来源: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七)整治“散乱污”企业攻坚战役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制定我市“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攻坚方案,指导并监督各地区开展散乱污企业治理。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和再排查工作,巩固2018年八大聚集区“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成果,杜绝反弹情况出现。3月底前,制定2019年“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攻坚方案。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开展拉网式排查,5月底前,建立全市“散乱污”企业台账,通过采取整改提升、整合搬迁、关停取缔三种方式,做到整改有标准、搬迁有去处、取缔要坚决,采取销号制度,逐一清理。年底前,完成四环内“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县(市)政府负责,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局、市公安局、市水务集团、市供电公司配合。)

(八)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攻坚战役

1.加快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确保本区域秸秆项目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2月底前,在确保2018年秋季秸秆100%离田基础上,3月底前,完成全市水稻田旋耕灭茬和翻地作业,完成旱田秸秆碎末和田间杂草集中堆沤工作,从根本上消除秸秆焚烧隐患。9月底前建立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各涉农区、县(市)政府完成足够数量的收储点建设。11月底前,除水田外的农作物秸秆100%离田;12月底前,确保全部秸秆100%离田。(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涉农区、县(市)政府负责)

2.严禁农作物秸秆焚烧行为。各地区要逐级签订秸秆禁烧责任状,各村与农户签订秸秆综合利用(离田禁烧)承诺书,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地块。深入落实县、乡、村、组4级网格化责任体系要求,明确网格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发挥村组作用,加强巡查值守和宣传工作。对于发现秸秆焚烧火点或焚烧痕迹的地区进行严厉问责并进行经济处罚,一处火点扣款50万元,对因监管不力仍然出现秸秆焚烧行为的地区和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各涉农区、县(市)政府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配合)

(九)推动建立辽宁中部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建立以沈阳为核心的辽宁中部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调机制。4月底前,建立辽阳、鞍山、铁岭、抚顺、本溪等周边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微信群,建立局长应急会商工作制度。协助省生态环境厅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区域内合作,建立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制度和区域内环境质量信息共享机制。在省政府协调指导下,同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控措施,形成区域化整治效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十)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

加强污染气象条件和空气污染监测、预报预警和评估能力建设,强化环保气象联合会商研判,及时发布信息,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度。指导和监督各成员单位落实应急工作落实情况,并对政府职能部门和重点排污单位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10月底前,完成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编工作,降低启动应急门槛,完善应急响应措施,细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负责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政同责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管、政协支持、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格局。各牵头和配合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方案确定的任务分工,制定周密详细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具体时限和责任人。牵头单位务必加强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和推进,切实将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各配合单位要加快具体工作的实施和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建立市、区县、街道、村四级网格化管理制度,确定每级网格化管理员,层层传导,责任到人,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强化专项统筹

市、区两级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资金支持,加大市县财政资金投入,强化专项资金统筹,优先保障重点治霾措施落实。今年市本级资金重点保障燃煤小锅炉拆除、煤改清洁能源、燃煤锅炉脱硝工程、机动车尾气特别是柴油货车尾气监控监管能力建设等工作。积极推广PPP、能源合同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通过市场化运作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大气治理项目。

(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继续实行周调度会机制,分析全市空气质量变化,调度重点工作进展,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实现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各地区要建立挂图作战工作机制,调度各街道,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建立巡查督办机制,按照“即时发现问题、即时督办问题、即时整改问题”的工作要求,建立巡查发现问题、交办问题、整改问题、督办问题、复查问题、考核结果的闭环大气环境问题解决机制。市区两级政府要继续实施抗霾攻坚考核通报机制,严格执行周调度排名、月考核约谈、季扣款奖惩制度。继续完善提前预判、提前管控机制,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和第三方专家小组每日进行联合气象会商,预判污染变化趋势及成因,实时动态分析跟踪。预判将发生污染过程时,提前发布管控通知,提前采取管控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确保实现轻污拉良、重污削峰。

(四)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全民参与

各级宣传部门要结合大气污染防治阶段性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用新闻报道、新闻发布、在线访谈、媒体采访等各种形式,宣传报道我市精准治霾理念、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完善重污染天气宣传报道应急响应机制,准确把握舆情,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注重媒体和社会监督,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曝光典型案件。健全举报奖励制度,推广“环保110”手机APP系统,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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