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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时间:2019-06-11 13:39

来源:乐山市人民政府

加强露天矿山整治,对乱采滥挖、破坏生态等违法违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责令限期整治;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重点区域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加强煤矿大气污染防治整治,2020年全市煤炭洗选率不低于90%,严禁开采高硫分煤炭。2019年9月前完成工业广场环境整治,建设自动喷淋设施、密闭输送管廊、煤仓建设布袋除尘器等。提高工业煤炭质量和利用标准,禁止使用不符合商品煤质量管理规定中环保指标要求的商品煤。禁止劣质散煤流通与使用,依法查处散煤无照经营行为。加大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力度,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推广使用洁净煤、先进民用炉具,加强民用散煤管理。〔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加强道路扬尘治理。2019年9月底前建成主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立健全渣土运输管理制度,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后方可对运输渣土车辆登记注册。建立县、乡(街道)、村(社区)三级道路清扫保洁体系,2019年1月起,各级各类道路清扫保洁“全覆盖”,2020年城市道路机械保洁作业率达到92%。实施“以克论净”考核机制,2019年9月前,主城区及周边道路实现扬尘清扫量不高于10mg/m2,重点区域其他路面扬尘清扫量不高于20mg/m2;2020年,重点区域各类道路扬尘清扫量不高于10mg/m2。绿化带、隔离、园林、行道树均带无明显浮尘积土。〔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面源污染防治。

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优化畜禽水产养殖环境,推广养殖废物清除先进技术工艺,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减少氨挥发排放。〔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严控秸秆露天焚烧。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做实做细市、县、乡、村、组五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杜绝露天焚烧秸秆现象。鼓励建设全市秸秆、林木废弃物集中综合利用项目,建立农户收集、村组集中、乡镇转移制度,强化奖惩考核,实现2020年全市秸秆收集和综合利用率高于90%。〔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严控城市五“烧”。2019年6月前,出台禁止露天焚烧公告,主城区范围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树叶、垃圾、香蜡纸钱、熏制腊肉、燃放烟花爆竹。〔市城管局、市民族宗教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19年起,禁止露天熏制腊制品,主城区和周边县(市、区)集中规划布点腊肉熏制点,建设一体化环保腊肉熏制设备,免费为市民提供服务,落实专人全程监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深入贯彻落实《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乐府办发〔2018〕33号)精神,持续深化全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着力构建烟花爆竹禁限放常态化管控机制。〔市应急局负责〕

强化餐饮油烟治理,2020年建成区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正常运行率均不低于98%。大中型餐饮店以及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2公里范围内的餐饮店油烟治理设施每年定期检修、定期监测,监测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市城管局负责〕

加大宣传劝导力度,倡导文明祭扫,推广鲜花、黄丝带替换香蜡纸烛活动,减少燃放。〔市民政局负责〕

(八)强化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

做实网格化监控体系,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1公里范围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查监控,杜绝异常情况。2019年9月底前,市中区、乐山高新区各乡镇集镇均建成国家标准的大气PM2.5和PM10自动监测站,公开发布数据、排名考核。〔市中区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率先推行“以克论净”,强化施工扬尘整治、乡镇集镇清扫保洁、散煤整治、“五烧”管控,2019年6月开始,通报主要点位“以克论净”情况。〔市城管局负责〕

率先推行全域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2019年9月开始,市中区、乐山高新区全域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市应急局、市公安局负责〕

大幅度提高市中区、乐山高新区环境保护目标考核中大气环境质量比重,未达标前,市中区、乐山高新区大气环境质量在环境保护目标考核中比重不低于80%。〔市委目标绩效办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九)狠抓秋冬季污染防治。

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制定与气象条件、环境容量和环境质量考核目标相匹配的秋冬季攻坚行动细化任务分解方案。强化特殊时段管控,科学实施错峰生产,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相关行业企业,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应对空气重污染。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统筹下,开展区域空气重污染预报预警。适时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预案,细化强制性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差别化管理。强化管控措施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各县(市、区)对重点企业实施驻厂监督,各负有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组织强化监督检查组牵头开展重污染天气预防与应急预案执行落实情况检查工作,强化秋冬季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研究制定最不利情况应对方案,有效处置特殊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以及乐山高新区、乐山大佛景区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按照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原则,各有关部门负责主管行业领域的大气污染减排、监督管理等工作。各县(市、区)负责制定本行政区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到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各责任单位负责〕

(二)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建立主城区30公里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圈,重点区域环境规划、标准、监测、环评、执法、信息公开“六统一”,严格大气污染防治。定期召开区域大气环境形势分析会,联动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清扫保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等,合力推动、最大限度消除重污染天气影响。加强国、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周边环境管控,组织专门巡查队伍,杜绝异常情况发生。〔市重污染天气预防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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