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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察问题整改方案

时间:2019-08-15 10:59

来源:开封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领导:王 玲

牵头单位:市禁烧办

责 任 人:刘 磊,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党委(党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部分完成问题(12):全面落实城市建成区禁止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和杂草要求。

整改目标:切实做好城市建成区内垃圾禁烧工作,提高露天焚烧垃圾的应急处置能力,构建“预防为主、堵疏结合、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杜绝出现露天焚烧垃圾现象;一旦出现垃圾焚烧,按照“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的原则,把危害程度降低到最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安全。

整改措施:(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禁止焚烧垃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区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加强组织保障,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环卫工人焚烧垃圾行为的日常监管和处置工作,确定分管干部和工作人员,明确监管责任。(2)加强宣传,从源头上预防。通过开展典型案例的宣传讲解,加强对环工人禁烧垃圾的教育和管理,多层次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常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气氛,形成打击高压态势。(3)加强督查,强化追究问责。市环卫局加强日常检查,每天派出检查组对禁烧垃圾情况进行常态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月汇总检查结果,印发简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责任领导:黄玉国

责 任 人:孔 羽,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区党委(党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部分完成问题(13):建成一套环境空气VOCs监测站点。

整改目标:保障资金,确保年底建设成一套VOC空气监测站点。

整改措施:(1)起草文件,积极向财政申请建设资金。(2)确定点位选址,确定合适的站点建设位置。(3)依法开展招投标工作,确保年底建成一套VOC空气监测站点。

责任领导:付 磊

责 任 人:刘建宏、孙国才,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党委(党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部分完成问题(14):完成综合整治的砖瓦窑企业全部加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

整改目标:完成综合整治的砖瓦窑企业加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工作任务。

整改措施:(1)明确砖瓦窑企业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运行时间及节点。(2)全面安排部署各县(区)抓好砖瓦窑企业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建设联网工作。(3)督促全市砖瓦窑企业安装、使用自动监控设施并联网传输数据。(4)已全部完成综合整治的砖瓦窑企业加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工作任务。

责任领导:付 磊

责 任 人:刘建宏,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党委(党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问题6:全市涉VOCs排放企业503家,占全部涉气企业的近20%,但未按要求建成至少1套环境空气VOCs监测站点。

(与问题5中的“部分完成问题(13)”重复)

(二)部分市直部门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问题7:市交通运输局以方案代落实,多项工作任务未完成,不作为问题突出。开封市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计划,参与制定营运车船结构升级三年行动方案。市交通运输局虽然于2018年12月25日出台了相关文件,但文件既无发文字号,亦无主送机关,无具体目标、无落实举措、无完成期限、无责任主体,出台后只报送了市政府及市攻坚办。

整改目标:重新制定《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计划》和《营运船舶结构升级三年行动方案》并按照方案认真落实。

整改措施:市交通运输局于2019年7月23日重新制定了《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计划》(汴交〔2019〕246号);《营运船舶结构升级三年行动方案》(豫汴海事〔2019〕34号),于7月17日完成;《营运性货运车辆结构升级三年行动方案》(汴交〔2019〕247号),于2019年7月23日完成。按照方案认真落实。

责任领导:马中虎、黄玉国

责 任 人:牛彦斌、徐 桢,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县区党委(党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问题8:市交通运输局对全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底数不清,直至督察组调阅相关资料才开始统计,上报全市现有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2717辆,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上报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有14676辆。

整改目标:切实做到车辆台账及时更新,统计数据准确无误上报。摸清全市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最新的底数,确保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不存在遗漏。

整改措施:认真整改落实,营运柴油货车台账及时更新统计,对全市范围内的国三营运柴油货车进行再次摸底,要求在全市运管部门注册登记的运输企业,在8月10日前上报本企业的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数并加盖公章,确保数字真实有效。

责任领导:黄玉国

责 任 人:牛彦斌,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党委(党工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问题9:开封市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老旧燃气车辆淘汰计划、电动公交保有量目标、交通工程项目建筑工地扬尘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任务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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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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