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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暨大气污染防治2020年实施计划

时间:2020-07-21 09:24

来源:杭州生态环境

严格查处违规使用非清洁燃料的茶水炉、经营性炉灶等行为。〔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到2020年,各区、县(市)建成区基本淘汰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协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

(4)推进园区集中供热

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全面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淘汰集中供热和供气管网覆盖区域内未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或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锅炉、自备燃煤电站以及燃煤加热炉(窑)。(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协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投集团)

3.严格节能措施

(1)继续推广建筑节能

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公共建筑的节能及绿色化改造,完成能效提升改造240万平方米。在钱江新城、钱江世纪城、未来科技城等有条件的城市新区、功能园区开展绿色生态城区(街区、住区)建设示范,实现绿色建筑集中连片推广,提高绿色建筑覆盖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0%,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比例达到55%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执行。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30%以上。(牵头单位:市建委,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钱投集团、市交投集团)

(2)积极鼓励企业节能

编制并实施重点能耗企业节能降耗方案,加快推广余热余压利用成熟技术,提升工业领域余热余压利用水平。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国家规定能效标准。(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协办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深入倡导全社会节能

推动政府机构节能,实施“绿色办公”计划,新增或更新的用能设备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能效标准。继续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协办单位:国网杭州供电公司)鼓励倡导公民节约能源资源,践行绿色消费,选择低碳出行。(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协办单位:国网杭州供电公司)

(二)不断深化“工业废气”治理工作,推动产业发展清洁化

1.深入实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1)优化区域产业布局

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全面开展企业综合评价,推进产业和区域综合评价,建立健全用能、排污等要素优化配置机制。(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完成省下达的2020年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任务5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2)严格产业准入条件

全市域禁止新、改、扩建不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的化工、印染、造纸、水泥、建材等重污染项目及新增化工园区;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严格执行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应尽量具备采用铁路、水路或管道等运输方式的条件。(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协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严格限制石化以及使用高挥发性溶剂的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VOCs高排放建设项目。全市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排放的工业项目均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含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和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的非工业园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建、扩建排放VOCs的工业项目。确有必要新、扩建的,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项目所在城区已超额完成VOCs减排任务;二是属于区级以上重点支持项目或经区级及以上政府批准的涉及民生、公益等项目,且VOCs年排放量小于0.5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3)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钱塘新区和萧山区、富阳区、余杭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简称四区三县(市),下同〕等,继续依法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废气重污染企业转型升级,原定结构调整任务改为整治提升的,应编制并落实“一企一策”整治方案。除同意调整的任务外,各地要做好《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杭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等相关文件确定的2021-2022年产业结构调整任务的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协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

(4)整治低端产能

淘汰相对落后产能企业100家以上或完成省下达任务,淘汰整治“低散乱”企业(作坊)1000家以上或完成省下达任务。(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建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深化涉气“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清理整顿,发现一家,整治一家,全面完成已发现的89家清理整顿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协办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5)化解过剩产能

完成省下达的过剩产能淘汰任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协办单位:市经信局)

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

全面实施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等循环化改造。(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协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完成省下达的清洁生产审核任务。(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协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完成省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协办单位:市经信局)

3.开展工艺废气治理

(1)深入VOCs专项减排工作

2020年,全市VOCs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26%以上,其中化工、化纤、工业涂装、纺织印染、橡塑制品行业减少30%以上,包装印刷行业减少50%以上,完成VOCs排放企业整治121家(含省下达任务90家)。完成印刷、涂装等重点10个行业VOCs治理技术指南。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对于中高浓度VOCs的废气,宜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焚烧等高效治理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对于排放总量较大的低浓度VOCs废气,宜采用活性炭、分子筛或转轮吸附浓缩加燃烧等高效治理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对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低效VOCs治理技术以及去除效率较低的企业逐步实施提升改造,改用高效治理技术。积极推进涂装和印刷包装等行业开展低(无)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替代,萧山区于6月底前编制卫浴、制鞋行业整治提升总体方案,有序推进行业治理提升,并逐步推进源头替代工作,2022年6月底前完成。年使用溶剂型原料10吨(含)以上的企业,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下,应加强回收利用。加大对销售VOCs含量超过限值标准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家具制造、工程机械和钢结构制造、汽车制造、印刷包装等行业的涂料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协办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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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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