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18 10:17
来源:安阳市政府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政府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
11.加大重点行业整合提升力度。2018年5月底前,编制完成《安阳市钢铁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018年年底前,相关县(市、区)政府属地负责,组织完成林州市铸造行业、内黄县腐竹行业、北关区印染行业、殷都区和龙安区铁合金行业等传统产业的优化整合、搬迁入园工作。入园后的企业要进一步提升治理标准,实现主要污染物超低排放(具体标准按照2018年工业污染深度治理专项方案执行)。对布局分散、不按要求整合入园的企业依法采取关停措施。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
12.严格控制城市规划区内新批新建涉气企业。科学合理确定城市规划区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禁止新建不符合城市发展规划、不符合产业发展定位、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工业企业、公路运输企业等。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
13.严控“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监管机制,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设备,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员作用,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和巡查检查,确保“散乱污”企业不出现“死灰复燃”。凡被各级督导检查核查发现“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的,一律实施环保问责。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
(三)逐步改善交通运输结构。
14.大力发展铁路货运和多式联运。对既有铁路线路进行扩能改造、设备升级,加快整合我市钢铁、煤炭企业所辖的铁路资源,提高铁路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铁路运输量,形成辐射资源腹地、服务工业园区的区域地方铁路网。加快安钢集团公司冷轧项目专用铁路线建设,提高安钢集团公司等重点企业铁路货运比例。组织实施“多式联运+”工程,完善铁路站与物流园区、重点企业的无缝衔接,进一步提高跨运输方式资源整合能力,到2018年年底,完成1个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多式联运吞吐量力争完成1万标箱。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安阳车务段,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
15.全面完成车用油品质量升级和持续打击劣质售油行为。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巩固国六标准汽柴油的全面推广使用成果。商务部门牵头全面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严厉打击流动加油车售油、违规销售散装汽油和成品油流通领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劣质油品反弹势头,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的加油站点全面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保证柴油车辆尾气处理系统的尿素需求。质监部门负责开展对乙醇汽油调配站等生产加工环节的油品质量抽查。工商部门负责开展对加油站、储油库等流通环节的油品质量抽查,对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由商务部门依法吊销成品油零售许可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中石化安阳分公司、中石油安阳分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
16.加大对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监管力度。商务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每季度抽检加油站的比例不少于辖区内加油站总数的20%,督促各油库、加油站确保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转率达到100%。发现油气回收装置不能正常使用的,要及时通报属地环保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监督其纠正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
17.开展货运车辆油品质量抽检。2018年5月底前,建立货运车辆油品质量抽检制度,在涉及大宗原材料、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对承担企业原材料、物料、产品等运输任务车辆的油品质量和尿素使用情况进行例行抽检,对使用不符合国六标准汽柴油的货运车辆,逐一溯源加油站点,依法从严查处;对未添加尿素的货运车辆,依法处罚并全部劝返。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
18.继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按规定告知机动车所有人,公告机动车牌证作废。同时,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将全市黄标车、老旧车信息录入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黑名单”数据库,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对属于已注销的黄标车和已报废的老旧车,纳入缉查布控系统现场查究。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
19.加快推进遥感监测及网络平台建设。2018年6月底前,在城市主要进口、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安装10套以上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备、2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建立网络监控平台,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对于通过遥感监测发现的超标排放车辆依法进行处罚,要溯源车辆制造企业、排放检验机构、所属运输企业、注册登记地、行驶途经地等,并向社会曝光。对于问题突出的相关企业,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惩戒,依法责令车辆制造企业限期整改或召回,督促所属运输企业及时提升所属车辆排放水平或者淘汰更新超标车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
20.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管理,严把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关,确保机动车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
21.完善重污染车辆管控措施。
(1)2018年4月底前,完善制定机动车管控实施方案,科学确定普通干线公路绕城和专用绕城通道路线,完善城区环路通行条件,明确国三(含)标准以下的货运车、客运车、渣土车等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以及绕行具体路线,严控重型车辆和农用三轮车等进城。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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