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02 10:17
来源:杭州市政府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城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加快淘汰国Ⅲ柴油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运输车、环卫车,力争2018年完成,确保2019年全面完成。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参照执行。
鼓励新增或更新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运输车、环卫车时积极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或高于国V排放标准的车辆。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委、市城投集团、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4)淘汰国Ⅲ排放标准的邮政、快递行业柴油车和轻型营运柴油车。更新或新增车辆时优先购置或租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购置或租用邮政、快递企业车辆中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数量在2017年的基础上增加10%。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城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5)完善全市充电桩布点规划。继续优化现有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桩网络体系,建成充电桩1500个(其中公用充电桩不少于500个)。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6)积极建立机动车环保诚信机制,加强对车辆所有单位的监督管理,将车辆所有单位的机动车环境违法行为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倡导企业绿色发展,鼓励老旧车辆绿色更新替代。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交警局、市环保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7)加大油品质量管控。全面推进车用柴油、普通柴油、船舶用油油品质量“三油并轨”;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禁止销售不符合省、市规定的阶段性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加强对油品供应单位的质量抽检,普通柴油含硫量不大于10PPM。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经信委,中石化杭州分公司、中石油杭州分公司,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严格机动车环保准入,加强机动车污染管控。
(1)加强车辆源头管理。全面开展新车环保达标监管。加强新车销售环节的环保配置检查。进一步做好非免检新车上线检测,做好注册登记环节的随车清单检查;开展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数据传输接口规范工作,力争对新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实现车载排放诊断系统在线监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严把车辆环保检测关。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主动将检验信息联网上传至环保主管部门,各区、县(市)环保部门应建立完善相关环保信息平台,对排放检验机构上传的检验信息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完成省下达的机动车排放道路遥感监测建设任务,配备遥感监测设备两套(含)以上。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投集团、市城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推进完善机动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加大对排放不合格车辆维修的联合把关力度。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加强高污染排放车辆管理。加大对排放不合格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处罚力度。加强对重型柴油车的排放控制,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治理,重型柴油车须按要求配备使用后处理装置、车载排放诊断系统。推进货车入城许可管理工作。四季度在适当范围实施国Ⅲ柴油货车限制通行。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市城管委,市城投集团、四区三县(市)政府和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4.优化城市运输结构,发展绿色配送。
(1)积极推进多式联运。积极推进长途货物运输“公转水、公转铁”。启动建设码头、铁路、货运“三合一”的小型铁路疏港调研。结合河道码头或铁路运输,建设市内配套的集散地。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规划局、上海铁路局杭州办事处、市发改委、市商务委、市环保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完善城市物流配送系统。启动物流转运系统调研,并开展物流设施布局研究。择优遴选机动车进出城的综合枢纽调度中心,实现货物快速中转。完成混凝土搅拌站、长途货物运输集散地清单调查,逐步推动混凝土搅拌站、长途货物运输集散地搬迁至绕城高速公路以外。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优化市内新能源货运车辆通行管理。通过扩大新能源车路权使用等手段,建立并完善城区内新能源货运车辆配送系统。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商务委、市环保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5.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控制。
(1)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措施。进一步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系统建设,按照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标准逐步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源清单。待省里出台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限值标准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制定实施管理政策。对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情况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园文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林水局、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全市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面使用符合“三油并轨”质量标准的油品。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园文局、市林水局、市商务委、中石化杭州分公司、中石油杭州分公司,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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