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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

时间:2018-10-08 15:08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将涂料涂覆于基底表面形成具有防护、装饰或特定功能的涂层过程,又叫涂料施工。

3.3工业涂装工序 industrial coating process

工业生产中涂料调配、表面预处理(脱脂、除旧漆、打磨等)、涂覆(含底涂、中涂、面涂、罩光等)、流平、干燥/固化等环节的生产工序。

3.4固化 curing

由于热作用、化学作用或光作用产生从涂料形成所要求性能的连续涂层的缩合、聚合或自氧化过程。

3.5干燥 drying

涂层从液态向固态变化的过程。

3.6自干 air drying

湿涂层暴露于常温空气中,自然发生干燥固化的过程;或因冬季低温自干过程较慢,通过简单加温方式以加快干燥固化的过程。

3.7晾干 flash off

使湿涂层大部分易挥发溶剂挥发,以便再涂或进行烘烤的过程。

3.8烘干/烘烤 stoving

按规定施加最低温度和最短时间的热量于特定材料而使湿涂层发生干燥固化的过程。

3.9刷涂 brushing

利用漆刷蘸涂料进行涂覆的方法。

3.10喷涂 spraying

将涂料雾化并射向工件表面进行涂装的方法。

3.11浸涂 dipping

将工件浸没于涂料中,取出,除去过量涂料的涂装方法。

3.12淋涂 flow painting

将涂料喷淋或流淌过工件表面的涂装方法。

3.13辊涂 roller painting

利用蘸涂料的辊子在工件表面上辊动的涂装方法。

3.14电泳涂装 electro-coating

利用外加电场使悬浮于电泳液中颜料和树脂等微粒定向迁移并沉积于电极之一的基底表面的涂装方法。

3.15搓涂 tompoming

利用蘸涂料的纱团反复划圈进行擦涂的方法,又叫揩涂法或擦涂法。

3.16幕帘涂装 curtain painting

使工件连续通过不断下流的涂料液幕的涂装方法。

3.17滚筒涂装 barrel enameling

将工件装于盛有烘漆的锥形滚筒中,使滚筒转动到所有涂件都涂上后,让滚筒在受热中继续转动到涂膜干燥的涂装方法。

3.18溶剂型涂料 solvent based coating

以有机溶剂为介质的涂料(或用有机物作为溶剂的涂料)。

3.19无溶剂涂料 solvent-free coating

不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

3.20水性涂料 water-bone coating

完全或主要以水为介质的涂料。

3.21粉末涂料 powder coating

不含溶剂的粉末状涂料。

3.22通用型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for atmospheric pollutants for general facilities

适用于多个行业的通用设备、通用操作过程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通用型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有锅炉、工业炉窑、电镀、恶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3.23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或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在表征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体排放情况时,根据行业特征和环境管理要求,可采用总挥发性有机物(以TVOC表示)、非甲烷总烃(以NMHC表示)作为污染物控制项目。

3.24总挥发性有机物 total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TVOC)

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对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物质进行直接测量,以挥发性有机物(VOCs)物质的质量浓度计;或对废气中的单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物质进行测量,加和得到挥发性有机物(VOCs)物质的总量,以单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物质的质量浓度之和计,实际工作中,应按预期分析结果,对占总量90%以上的单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物质进行测量,加和得出。

3.25非甲烷总烃 non-methane hydrocarbon (NMHC)

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响应的除甲烷外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以碳的质量浓度计。

3.26苯系物 benzene homologues

除苯以外的其他单环芳烃,包括甲苯、二甲苯(间、对二甲苯和邻二甲苯)、三甲苯(1,2,3-三甲苯、1,2,4-三甲苯和1,3,5-三甲苯)、乙苯以及苯乙烯等浓度的算术之和。

3.27乙酸酯类 acetates

乙酸甲酯、乙酸乙酯和乙酸丁酯浓度的算术之和。

3.28单位涂装面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VOCs emission coating area

每月涂装工序所有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总量除以底涂总面积,单位为g/m2。

3.29标准状态 standard condition

温度为273 K、压力为101.3 k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本标准中所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均以标准状态下的干气体为基准。

3.30排气筒高度 stack height

自排气筒(或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计的高度,单位为m。

3.31无组织排放 fugitive emission

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或烟囱的无规则排放,包括开放式作业场所逸散,以及通过缝隙、通风口、敞开门窗和类似开口(孔)的排放等。

3.32密闭 closed/close

污染物质不与环境空气接触,或通过密封材料、密封设备与环境空气隔离的状态或作业方式。

3.33密闭空间 closed space

将污染源与周围空间隔离所形成的封闭区域或封闭式建筑物。该封闭区域或封闭式建筑物除人员、车辆、设备进出时,以及依法设立的排气筒、通风口外,门窗及其他开口(孔)部应随时保持关闭状态。

3.34现有污染源 existing pollution source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己通过审批的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

3.35新建污染源 new pollution sou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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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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