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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方案 (2018—2020年)

时间:2018-10-25 11:43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

研究制定推进储气调峰设施建设的扶持政策。推行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延长采暖用电谷段时长至10个小时以上,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采暖用电的市场化竞价采购机制,采暖用电参照电力市场化交易谷段输配电价减半执行。利用地热能向居民供暖(制冷)的项目运行电价参照居民用电价格执行。探索建立供热价格机制,合理制定取暖清洁能源价格。落实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环保电价。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建立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的动态调整机制,对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大幅提高电价,支持各地区进一步提高加价幅度。加大对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激励政策。进一步完善货运价格市场化运行机制,科学规范两端费用。大力支持港口和机场岸基供电,降低岸电运营商用电成本。支持车船和作业机械使用清洁能源。研究完善对有机肥生产销售运输等环节的支持政策。利用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支持秸秆等生物质资源消纳处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牵头,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公司等配合)

(六)加强信息公开及舆论宣传保障。加强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力度。按月公布全省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以及环境质量改善幅度最差的10个和最好的10个县(市、区)名单,各地区要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清单,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省环保厅负责)

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公开制度。重点排污单位应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保信息。(省环保厅负责)

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报道国家、省、市蓝天保卫战工作部署和工作成效,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呼声和群众期盼。健全生态环境新闻发布机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做好典型宣传、深度报道。加强舆论宣传,依托一报(党报)一台(广播电视台)一网(政府官网),及时报道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具体措施、进展情况和经验成效,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准确把握舆情,回应公众关切。(省环保厅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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