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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发布

时间:2018-11-21 09:56

来源: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强力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在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基础上,2020年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内的烟台啤酒青岛朝日有限公司二分厂、牟平区海德设备动力有限公司、烟台福山热力集团公司共计5台115蒸吨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加快推进各县市区建成区内的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工作。全市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牵头)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基础上,具备改造条件的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区域,现有多台燃煤锅炉的,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高效大容量燃煤锅炉。(市环保局牵头)

扩大集中供热范围,加强集中供热热源和配套管网建设,支持跨区联片热电联产项目建设,以热水为供热介质的热电联产项目,20公里供热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规划建设抽凝热电联产机组;以蒸汽为供热介质的热电联产项目,10公里供热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规划建设其他热源点。鼓励拥有技术和资金优势的企业参与集中供热热源和配套管网建设。到2020年,城市(县城)集中供暖面积达到1.3亿平方米。(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牵头)

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群众安全取暖过冬。推进全市散煤治理,优先以乡镇为单元整体推进。将完成电代煤和气代煤的地区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散煤销售和使用。到2020年,完成省清洁取暖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山区,积极推广洁净煤,并加强煤质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行为。加快农村“煤改电”电网升级改造,制定实施方案,电网企业要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划,统筹推进“煤改电”输变电工程建设,满足居民采暖用电需求。加大“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支持力度,统筹协调“煤改电”“煤改气”建设用地。(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烟台供电公司牵头)做好各类集中式清洁供暖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的监管工作。(市环保局牵头)

按照《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0年)》要求,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储气设施建设步伐,除偏远山区、海岛外,基本实现全市天然气“镇镇通”。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市城管局牵头)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全面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节能标准,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标准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县级及以上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实施非化石能源倍增行动计划,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省相应目标要求,全市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抽水蓄能发电、核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05万千瓦左右。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占全社会用电比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3.优化运输结构与布局。大幅减少公路货物运输量、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到2020年,铁路货运量年均增长率不低于7%。大力推进海铁联运,主要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市港航局、烟台车务段、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大幅提升烟台港水路及铁路集疏港运量,减少柴油货车集疏港运量。2018年底前,全市沿海主要港口煤炭集港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2020年采暖季前,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市发展改革委、市港航局、烟台车务段牵头)

压缩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到2020年,对运输距离在400公里以上的,计划性较强的煤炭、矿石、焦炭、石油等大宗货物基本转为铁路运输或管道运输。加快钢铁、电解铝、电力、等重点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港航局、烟台车务段牵头)

减少重污染天气期间柴油货车运输,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应制定应急运输响应方案。(市环保局牵头)重污染天气期间,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原则上禁止上路行驶。各县市区要组织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环保、安监、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在货车通行主要道路、卡口,开展高频次的综合执法检查。(市公安局牵头)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铁路物流基地、沿海港口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建立城市绿色物流体系,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鼓励发展甩挂运输、滚装运输等运输组织方式。(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港航局、烟台车务段牵头)

实施运输绿色化改造。在全市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提升工程,推进普通国省道沿线充电站(桩)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城际快充网络。(市公路局、市港航局牵头)大力推广新能源、天然气(CNG/LNG)等节能环保运输工具,凡是全额财政资金购买的公交车、公务用车及市政、环卫车辆优先采用新能源车,享受部分财政资金补贴的可选择购置清洁能源公交车。(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局牵头)

4.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按照大气污染物排放核心控制区、重点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的要求,实施分区分类管理,督促控制区内的企业对照各阶段的排放标准限值和区域功能实施治污设施的提标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市区应基于大气传输路径、污染源分布情况,构建城市通风系统,避免过密过高建筑物的建设,增加冷空气生成区、近郊林地和内城绿地建设,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空间格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牵头)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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