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附项目 东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8-2025)

时间:2018-12-11 10:40

来源: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日前,广东东莞印发《东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8-2025)》。规划要求,提高燃气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机组烟气排放标准。2019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燃气发电机组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机组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造。燃气发电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30mg/m3以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机组烟气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100mg/m3以下。全文如下:

关于印发《东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8-2025)》的通知

东环〔2018〕28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8-202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 11月 28日印发

东莞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2018-2025年)

东莞市位于珠三角核心区域,为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目前仍处于产业转型及能源结构调整期,重污染企业仍比较多,煤炭消耗量大,机动车保有量快速攀升,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大气复合污染特征明显。近年虽然采取了系列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但是目前大气环境质量仍不容乐观,主要污染物中臭氧、细颗粒物、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仍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尤其是臭氧超标问题凸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草案)和《东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等文件要求,为切实改善东莞市环境空气质量,促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及污染防控工作开展,特制订本规划。

一、空气质量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空气质量时空特征

近年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大幅改善。二氧化硫(SO2)和一氧化碳(CO)已经实现稳定达标;二氧化氮(NO2)2015、2016年连续两年实现达标,但2017年出现较大幅度反弹;可吸入颗粒物(PM10)初步实现年均浓度达标,但依然存在日均浓度超标现象;细颗粒物(PM2.5)尚未达标,近年来呈下降趋势,2017年出现反弹;臭氧(O3)全年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尚未达标,优良率较低。我市以PM2.5和臭氧为代表的复合大气污染问题显著。

在空间分布上,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颗粒物的高值区域位于西北组团(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东南组团(对接深圳的现代产业发展集聚区)污染物浓度相对较低。中心组团(高品质综合服务中心和创新中心)各项污染物浓度均处于东莞市中游。

在时间分布上,在秋冬季节受不利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影响,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颗粒物等污染物浓度较高;臭氧在温度较高、光照强烈的夏秋二季浓度较高。PM2.5浓度日变化特征受人类活动和大气结构影响,在早晚交通出行高峰及凌晨时段呈现非显著性多峰现象;臭氧浓度具有明显的日变化特征,呈单峰形态,在14时左右达到峰值。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征

根据我市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研究结果,2014年我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9.9万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10.7万吨,一氧化碳为53.3万吨,PM10为12.4万吨,PM2.5为3.5万吨,挥发性有机物VOCs为20.1万吨,氨气为0.7万吨。

其中,二氧化硫最大的排放贡献源为火电厂,其次为工业锅炉,2014年分担率分别为60%和34%。氮氧化物主要有三大排放贡献源,道路移动源(机动车)、工业锅炉和火电厂。工业锅炉和火电厂是最主要的化石燃料消耗部门,燃煤、燃油及生物质锅炉产生的氮氧化物排放量非常大,合计排放贡献率达48%。道路移动源是一氧化碳排放的最大贡献源,高达60%,也是氮氧化物第二大排放贡献源,高达44%。PM10的主要贡献来自扬尘源,2014年排放分担率高达63%。PM2.5的排放源分担率与PM10稍有差异,扬尘源比重下降,工业锅炉和火电厂是最大贡献源,合计超过50%。挥发性有机物的最大贡献源是溶剂使用源,占总排放量的74%。

(三)面临的主要问题

1.复合大气污染相对严重。我市以臭氧和PM2.5为代表的复合大气污染问题显著,PM2.5超标幅度位列第一,且在2020年面临年均浓度稳定达标并实现33微克/立方米既定目标的巨大压力。O3前体物背景浓度贡献占比较高、生成机理复杂、极难控制,我市O3一直处于区域最高或次高的位置,距离2020年年均浓度稳定达标要求也有较大距离。

2.区域污染传输影响明显。根据2014年PM2.5和臭氧来源解析结果显示,当珠三角区域范围内出现大气污染时,我市PM2.5浓度中本地排放和外来输送的贡献各占一半。人为源排放对我市臭氧浓度的贡献中,我市本地污染物排放的贡献占比为30%,背景浓度及外来输送贡献占比为70%。在严格控制我市本地污染源排放以外,需要重视与周边城市在大气污染防治上的联防联动,这样才能真正有效地降低PM2.5和臭氧浓度。

3. 挥发性有机物短期内难以有效治理。目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种类繁多、不成熟,单位治理费用昂贵,大部分技术尚处于示范应用的起步阶段。而且国家对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法规不健全,标准不完善,监测技术不成熟、费用高、结果可靠性差。上述因素,导致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污染短期内难以得到有效治理。

4. 臭氧成因复杂,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善。臭氧是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光化学反应的二次污染物,其成因非常复杂,容易在排放源下风向形成浓度高值区,是典型的区域污染物。需要珠三角各城市协同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排放,仅靠我市自身的努力,难以根本改善夏、秋季高浓度臭氧污染状况。

二、空气质量形势预测与达标压力

(一)大气污染防治成效

1.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不断推进

1234567...9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