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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时间:2020-01-09 13:39

来源:渭南市人民政府

日前,陕西渭南发布《渭南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全文如下: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现将《渭南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渭南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渭南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努力下,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浓度稳步下降,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还不稳固,与中、省各项考核目标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受年初不利气象条件和年中臭氧污染反弹影响,2019年我市空气质量略有反弹,形势非常严峻。

为进一步夯实压力,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98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主要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秋冬季期间(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全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天(各县市区目标见附件1)。

基本思路: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难点,加强燃煤污染控制,大力推动散煤治理和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推动焦化行业结构升级,加快煤炭、焦炭运输“公转铁”进程,加强扬尘综合管控。坚持综合施策,强化部门合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深入实施柴油货车、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扬尘专项治理行动。推进精准治污,强化科技支撑,持续开展“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全覆盖、可核查的原则,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实行企业分类分级管控,环保绩效水平高的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不采取减排措施;加强区域应急联动。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深入推进重污染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根据中省钢铁、建材、焦化、化工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高质量发展等方案要求,持续实施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退出工作,加快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搬迁,有序推进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比迪欧化工有限公司就地改造。加快推进炉龄较长、炉况较差的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压减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包括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推进企业集群升级改造。对焦化、煤炭洗选、铸造、砖瓦、耐火材料、石材加工、石灰、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家具、人造板、塑料制品等企业集群,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产业特征,因地制宜选取特色企业集群,梳理发展定位,确定发展规模及布局,2019年10月底前,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建设清洁化企业集群。按照“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总体要求,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从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产能规模、燃料类型、原辅材料替代、污染治理、大宗货物运输等方面提出具体治理任务,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依法开展整治,坚决反对“一刀切”。培育、扶持、树立标杆企业,引领集群转型升级;对保留的企业,加强生产工艺过程和物料储存、运输无组织排放管控,有组织排放口全面达标排放,厂房建设整洁、规范,厂区道路和裸露地面硬化、绿化;制定集群清洁运输方案,优先采取铁路、管道等清洁运输方式;积极推广集中供汽供热或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中心,具备条件的鼓励建设集中涂装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等;对集群周边区域进行环境整治,垃圾、杂草、杂物彻底清理,道路硬化、定期清扫,环境绿化美化。制定煤炭洗选企业专项整治方案,对环保设施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实施关停、整合;对保留的企业实施深度治理,全面提升煤炭储存、装卸、输送以及筛选、破碎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控制水平。加快推进产业集群环境空气质量颗粒物、VOCs等监测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等依职分别牵头)

3.坚决治理“散乱污”企业。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分类处置,进一步明确分类处置条件和标准,对于提升改造类企业,高标准、严要求实施深度治理。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已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夯实网格化管理,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以农村、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等为重点,强化多部门联动,坚决打击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实行“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发现一户,整治一户。创新监管方式,充分运用电网公司专用变压器电量数据以及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强化“散乱污”企业排查及日常监管,所有企业要挂牌生产、开门生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4.加强排污许可管理。2019年12月底前,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深入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通过落实“摸、排、分、清”四项重点任务,全面摸清2017-2019年应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的重点行业排污单位情况,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实行登记管理,最终将所有固定污染源全部纳入生态环境管理。加大依证监管和执法处罚力度,督促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对无证排污单位依法依规责令停产停业。(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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